維護文藝家的合法權益是文聯組織義不容辭的責任
中國文聯在京舉辦第二期全國文聯系統維權干部培訓班
培訓班開班式 史曉光 攝
培訓班結業式 史曉光 攝
8月12日至14日,由中國文聯權益保護部、中國文聯文藝研修院共同舉辦的第二期全國文聯系統維權干部培訓班在京舉辦,中國文聯黨組成員、書記處書記李前光出席培訓班開班式并講話。本次培訓共有來自9個全國文藝家協會,26個省、自治區、直轄市文聯,3個計劃單列市文聯,7個產行業文聯的近50名文藝維權工作負責同志參加了學習。在3天培訓期內,授課專家分別就“與文藝維權相關的法律知識”、“現代版權交易與模式介紹”等10個課題為學員授課。李前光出席開班式并講話。
李前光說,維權不僅是黨和國家貫徹依法治國方略,順應文藝工作新形勢做出的戰略部署,更是黨中央賦予文聯組織的一項光榮而神圣的使命,是文聯組織服務文藝工作者最直接、最現實、最有效、最重要的服務手段之一,是堅持群眾路線的根本體現。
李前光說,當前黨和國家高度關注文化軟實力和民族創新力,推動加強社會管理和社會服務工作,明確要加快形成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眾參與、法治保障的社會管理體制,并強化人民團體在社會管理和社會服務中的職能。這兩方面的戰略部署,為文聯組織依法開展維權服務創造了難得的歷史機遇。多年來,中國文聯、各全國文藝家協會、各級文聯組織高度重視維權工作,取得了積極的成績,但文藝家和文藝工作者被侵權的狀況仍客觀存在,部分單位對維權工作的戰略意義認識不足,全國各級文聯組織權保工作“一盤棋”的格局還未形成。
李前光說,當前推動文藝維權工作應從五個方面入手。
一是明確指導思想。根據文聯工作實際,進一步明確“夯實基礎、謀求聯合、以著作權保護為核心、依法保障文藝工作者的生存權和發展權”的維權工作指導思想。夯實基礎是加強權保工作的組織基礎、專業基礎,為文聯組織體系化地開展權保工作提供保障;謀求聯合是積極與各級立法、司法、行政和社會服務機構建立常態化合作、協作機制,以提高個案維權能力為出發點,放大維權工作的整體效應;以著作權保護為核心,明確了文藝維權的工作重點;依法保障文藝工作者的生存權和發展權,則體現了文藝維權工作的根本宗旨,通過維權服務,在保障文藝工作者就業權、報酬權、社會保障權等基本權益的同時,推動以著作權為核心,以名譽權、肖像權、隱私權、榮典權等權利為補充的發展權益得到整體保護。
二是完善組織機構。積極研究起草有關我國文聯組織開展文藝維權工作的指導性意見,定位中國文聯、各全國文藝家協會和地方文聯組織在文藝維權整體布局中的地位和職責,為加強權保組織建設和維權隊伍建設提供相應的依據和指導。各全國文藝家協會要進一步按照中國文聯黨組的統一部署和要求,爭取行政層面設專人專崗從事維權工作,也要擴展聘用機制強化文藝維權隊伍。地方文聯要加強合作,探索建立文藝維權聯盟,逐步構建覆蓋全國的維權網絡。
三是完善機制平臺。針對權保內外部協作平臺不足、資源尚未有效整合的問題,中國文聯會牽頭與立法、司法、行政部門和有關單位深化合作,構筑務實長效的合作機制。具體工作中,將鞏固與立法機關的對話協調機制,推動有關文藝工作者權益法律的出臺;加強與最高人民法院、北京市法院系統為代表的司法機構的合作,協調處理重大文藝維權案件;與版權執法部門加強聯系,參與國家維權專項行動,建立快速維權反應機制;推動各藝術門類資源數據庫的建立,發揮文藝資源中心的優勢,整合各藝術門類資源,使資源利用率最大化。此外,文藝維權特別是版權保護,有很強的專業性、社會性和國際性,要求文聯組織建立日常咨詢機制、合同范本指導機制;鼓勵有意愿、有能力承接文藝界維權案件的法律服務機構,建立以低成本代理、風險代理為特色的文藝維權社會化援助機制,并逐步與境外文藝權益機構建立雙邊、多邊合作。
四是拓展服務領域。各級文聯組織應積極關注體制外文藝工作者和基層文藝從業者的權益。借鑒成功的經驗,拓展我們的服務對象,并就體制外文藝工作者的工種分類、從業方式、報酬薪金、生存狀態等問題進行專題調研,尋求更多解決困難的辦法。
五是推動權保宣教。在宣教載體上,要充分利用自有媒體,并拓展社會媒體,特別是通過互聯網新媒體開展普及宣傳。在宣教形式上,要善于將專業性強的法律語言與生動、形象的表達方式相結合,通過以案說法、專家訪談等講故事的方式,為藝術家提供通俗易懂的維權指導。此外,還要不斷加強對維權干部自身業務能力的培養,努力造就一支懂藝術、熟法律、善協調的高素質維權隊伍。
授課專家觀點
加強維權知識儲備 完善機制平臺建設
王遷(華東政法大學教授):文藝維權工作以維護藝術家的著作權為主。作為文聯維權干部在處理日常案件中,有必要加強一些常被藝術界混淆的專業知識學習,特別是要把握作品獨創性在侵權認定中的作用,以及思想創意和表達形式之間的關系,為藝術家提供更好的維權指引。
許超(國家版權局原巡視員):文聯干部做維權工作,一定要清晰地了解《著作權法》保護的客體和權利,在此基礎上明確與司法機構、集體管理組織、版權執法部門等的職責分工,加強與它們的協作,促進我國知識產權保護水平的提高。
社會組織的工作核心在于維權
郭彪(國際唱片業協會駐華首席代表):國際唱片業協會已成立近八十年,核心工作就是打盜維權,主要措施包括推動國際、國內立法;與司法行政部門保持長期的密切合作,通過警告、民事訴訟、行政投訴的方式幫助會員進行日常維權;開展創新的數字音樂服務,給用戶建立使用正版的渠道。在2012年工作中,僅為會員發放警告信就達到11600多封,行政投訴量也達到109件,維權工作的好壞直接關乎會員對協會的滿意度。
白蓮湘(全國工商聯法律部副主任):文聯組織和工商聯都是黨領導的人民團體,推動維權是符合現代社會組織發展趨勢,加強社會組織能力建設的科學舉措。依據工商聯多年來積累的維權經驗,在參與國家法制建設的同時,一定要注重侵權發生前的預防體系建設,懲防并舉,才能使維權更富有成效。
張澤綱(上海文聯權益處處長):維護文藝界和文藝工作者的合法權益是文聯組織義不容辭的責任,上海文聯自2001年就設立了維權部門,正式開展以版權保護為主的維權工作,多年來已相繼建立了上海市文學藝術家權益維護中心、上海文藝知識產權司法鑒定中心、上海市文學藝術著作權協會等職能機構,目前年調解糾紛量達百余件,獲得了黨委、政府和文藝界的肯定,充分說明維權在文聯工作中的作用。
維權工作應注重“保權益”與“促交易”結合
彭中天(全國文化產權交易共同市場秘書長):文化經濟是以文化為資源的經濟生活活動。“文”有價值,但需要“化”來支撐,應當推動以“文”為代表的內容與產業、科技、金融、市場充分對接。文藝家作為文化經濟創造者,文聯組織一方面要保護他們的權益,另一方面要推動版權等權益的合法有序流轉,通過權利的不斷收益鞏固權益保護的成果,這樣才是形成藝術家、文化市場、國家文化軟實力三方共贏的科學模式。
殷秩松(東方雍和國際版權交易中心董事長):藝術家每天都在創作,每個人都有一座自己的版權銀行,要使這些版權銀行的價值得到充分體現,需要專業的團隊和技術平臺支撐,建議文聯組織積極推動面向藝術家的版權資產管理工作,幫助藝術家理清作品權屬,對接版權市場,并以藝術家愿意接受的方式推動去偽存真、打盜維權業務,實現文藝家合法權利的保值、增值。
王旗(中視瑞德公司總經理):文聯是藝術家的服務團隊,加強對藝術家版權的管理和運營是一個很好的工作抓手。在此方面應建立一支具備三種技能的維權隊伍,一是能夠幫助藝術家理清歷史版權信息,二是能夠為藝術家提供合同引導并對版權關系的轉移進行準確記錄,三是能夠分析數據并對版權開發提出有效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