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幾天,圓明園獸首再度引發公眾矚目。法國皮諾家族計劃今年下半年將圓明園青銅鼠首兔首無償捐贈中國一事日前提早塵埃落定,6月28日,兩件獸首正式“入住”國博。消息傳來,著實令國人欣慰,畢竟,漂泊海外150余年的圓明園獸首最終得以提前“回家”,而文物的“回家”意味著一種價值的回歸,這種由文物自身的歷史文化價值和重視文化遺產保護所帶來的社會價值是不可估量的。它體現了一個國家和民族對自身文化和文化遺產的重視,昭示了一個國家或者政府履行保護文化遺產責任的決心和意志。
但這僅是為數不多的孤例。回想兩獸首的“回家”路,從2008年佳士得發布拍賣圓明園鼠首兔首的消息引發國際社會廣泛關注和譴責,到中方秉承被搶奪或丟失的文物都應歸還原屬國的立場派出律師團進行正常的法律追索被駁回,從佳士得拍賣會上拍出背離文物實際價值的天價到最后流拍,從法國皮諾家族買走獸首到如今的無償捐贈,道路可謂一波三折。在熱情歡呼和振奮之余,人們是否該深思:這一場相隔一個半世紀之久的獸首回歸路究竟為我們帶來了怎樣的思考?中國到底還有多少文物依然在承受著漂泊海外之痛?國際法律框架下追索流失文物究竟會面對多少或歷史或法理或現實的困難和博弈?流失海外的文物究竟應該以什么樣的方式回歸,種種困惑、疑難亟待索解。
實際上,獸首揭開的是中國海外流失文物的冰山一角,但幾乎沒有一個文物在公眾中間和獸首擁有著同樣的關注度。討論的潮水隨著獸首的一次次出現而快速上涌又快速退卻。真正讓文物保護者心痛的莫過于在人們的視線之外,大量孤懸海外的珍品依然在市場上被多次轉手、洗白,同時文物走私盜賣的行為一刻也未曾停止。那么,不僅對此事件,更對此類事件,該如何形成和完善具有長期規范效應的流失文物“回歸機制”?筆者以為,盡管目前涉及文化財產保護的國際公約還很不完善,整個規則體系也缺乏有效的約束機制,但堅持在國際公約框架下的國際合作追索,仍是流失文物“回歸機制”的核心內容。近年來中國已有不少成功的范例并因此積累了豐富的經驗。完善帶有官方色彩的文物部門與民間文物單位或個人的協調機制,既保證流失文物在回歸上的法理主動,又在適宜的情況下促使文物成功回歸。完善捐贈機制,順暢回流通道,使流失文物的回歸渠道更加靈活和多元化。流失文物回歸有捐贈、購買、追索等不同的方式,不管采用哪種方式,重要的在于確定相關流失文物的性質,依據國際公約的原則達成共識并建立友好合作的回歸機制,簡單粗暴地提出歸還要求似乎很難從根本上解決問題。
圓明園文物到底流失到海外多少,我們心中至今仍沒有一本賬。因此,眼下最應該要做的是進一步加大流失海外中國文物的調查工作力度,摸清家底,要對流失文物的原址、傳承、現狀等信息都有一個全面、清楚的掌握。惟其如此,中國才能在流失文物回歸的國際對話中變被動為主動。目前收藏在很多國外博物館的流失文物,尤其是不可移動文物,其文物本身和原址在歷史上都曾遭到破壞,現在人們在原址和國外博物館里看到的都是殘缺不全的。實際上,對于這些文物如何處置,也不排除通過國際合作研究和數字化復原的方式,發掘出更多的歷史信息和文化價值,讓人們知道其原貌是怎樣的、價值何在。或許,在文物保護和文化遺產傳承日益贏得國際共識的大背景下,這也不失為一種文化保護與傳播共享的新的嘗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