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影《集結號》海報
在2007年電影《集結號》的制作中,招商銀行為華誼兄弟貸款5000萬元,開創了銀行貸款的娛樂產業融資的新方式。由于文化產業營利前景的不確定性,銀行在決定貸款前對娛樂產品的評估,就成為項目能否成功的關鍵所在。招商銀行從電影作品的題材、創作團隊、制片公司等進行了深入的探討,最終以華誼兄弟在業界的影響力作為擔保,從事了這次投融資活動。這次嘗試雖然給廣大制作公司帶來新的思路,但是仔細思考一下,倘若不以一個完整的制度作為投融資活動的保障,只能讓本身具有融資能力的大品牌進行貸款,而真正需要融資的中小型制作公司則被擋在門外。
在美國好萊塢,電影制作公司會選擇使用作品版權到銀行抵押申請貸款的融資方式。以電影劇本的版權作為質押擔保,由單獨的擔保公司提供保障,從而完成整個影視制作項目。整個項目的進行都在銀行的嚴格控制之內——形成了保險、銀行聯動的金融制約體系,最大程度促進融資、降低風險。
這樣與銀行合作的融資制度,從法律上講,其本質是利用作品的知識產權進行的質押擔保,質押權人之所以接受這樣的方式,就在于知識產權在許可他人使用時或作為商品轉讓時能夠帶來一定的期待收益。從理論上講,這樣的制度不但適用于影視融資和制作,也應當可以用于市場日益增大的戲劇領域。
但是,電影的融資有先例,甚至可以參考美國好萊塢的做法。戲劇這樣靈活性大、即時性強的藝術形式,要怎樣對作品的著作權進行市場價值的評估呢?
首先,電影作為產業化、大眾化的娛樂產品,其收益幾乎完全依賴院線設置和成功的市場營銷,所以像華誼兄弟這樣的制作團隊,對于銀行來說,基本就可以作為預期收益的保障;但戲劇不同,受眾面小與變動性強是其突出的特點。好萊塢可以保證每部大片都有不低于某一個數值的票房,但百老匯或者外百老匯的劇團就無法這樣保障了。民營團體或者說是融資單位的品牌很難作為收益的全部擔保。
這樣看來,什么才是票房的保障?戲劇制作人固然每天都在探尋這個問題,但放在貸款融資中,則需要一個可以被銀行等金融機構普遍信服的可量化答案。通常,一臺好戲取決于劇本、導演品牌和演員陣容。在現行的票務代理機構壟斷式直接銷售中,尚不存在“劇場”作為“院線”一級的單位對戲劇收益產生較大的影響,這樣的情況下,創作和制作成為戲劇產品進入市場前的全部內容。因此,導演品牌、劇本質量、演員陣容、制作團隊實力則應當成為參與評估的因素。這樣的做法,使得在沒有附加擔保機制的情況下,“質押”的知識產權在貸款回收沒有實現的時候,可以在二級市場變現。
這也是由于戲劇和電影不同的著作權制度決定的。我國《著作權法》明確規定,電影或以電影的手法拍攝的作品,其著作權屬于制片人;而戲劇作為一項“合作作品”,劇本、導演、燈光、舞美、服裝、音樂等部門分工合作,每一項的著作權依然屬于創作者,只是在實踐中,制作公司或投資方通常以委托創作的方式,獲得整個“作品”的著作權,傳統的“只保護劇本著作權”的觀點,已經逐步受到挑戰。在這樣的著作權制度中,原則上每一項權利所有者都應當參與戲劇預期收益的評估。美國好萊塢使用演員近5年參演商業電影的票房取平均值的辦法確定演員身價,那么,在對導演、劇本(實際上是劇作家)這樣的知識產權作為質押的評估,也可以參考這樣的模式,即對其過往作品的商業價值進行評估,從而得出相應的“應收賬款”。這不僅促進了融資行為,還保障了銀行的利益,否則,娛樂產品的貸款融資就變成了風險投資,擔保的本質意義就失去了。
除此之外,“打包擔保”也是電影融資中經常使用的方式,即用已完成作品的權益填補未來影視作品的各項風險,用票房收入或收視率高的影視作品權益彌補相對較低的影視作品的風險等。2008年北京銀行為華誼兄弟提供的貸款和北京銀行對光線傳媒的貸款均是采取多片著作權打包質押貸款的方式,可以有效降低銀行的風險,提高擔保的效力。但這對戲劇制作公司的要求就會增強,戲劇的回收周期相對較長,如果將幾部作品打包,可能就會牽扯兩三年的時間,制作公司必須具有長期的合作規劃,并且將作品風格、質量、投入等搭配好,才能進行成功的銀行融資——這,又是對制作人布局戲劇產品生產以及整體經營策略的考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