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善環境需公眾參與
時間:2013年03月13日來源:《中國藝術報》作者:盛小云(全國政協委員、評彈表演藝術家)
隨著改革開放的逐步深入,中國在經濟、社會和環境建設方面取得了豐碩的成果。但同時,我們也看到隨著城市化的快速推進,中國很多城市也出現了建設用地緊張、食品安全和工業污染事件頻發等新情況新問題,這些都給城鄉環境保護工作提出新的要求,需要我們創新思路并加大力度予以解決。
探查出現這些事件的原因,主要是因為近二十年來各級政府部門片面追求經濟發展,為完成經濟指標而忽視環境保護工作。在中國環境“整體惡化、局部改善”的背景下,前年國務院出臺了《國家環境保護“十二五”規劃》,首次明確將環境保護納入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政績考核,并實行環境保護一票否決制,這是對環境保護工作在政府層面進行的有益探索。
但是,環境保護工作僅從政府內部進行考核是不夠的。近期,我們對西方國家環境管理政策和措施做了調研之后發現,環境保護成效顯著的國家和地區都十分重視公眾參與,在法律制度方面給予充分保障。環境質量的好壞直接涉及公眾利益,而我國的環保法律法規對環境公眾參與的有關規定卻相當薄弱。近年來我國頻繁出現的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案件,直接引起群眾的不滿,甚至導致大規模的群體性事件,其中一個重要原因就是環境公眾參與程度太低。
因此,我們建議應建立公眾參與環境決策制度保障體系,建設公眾參與平臺、發揮公眾參與在環保項目決策中的積極作用,加強環境項目建設過程的公眾參與和民主監督,通過公眾參與環境敏感項目建設的全過程,切實控制環境污染項目和減少各類污染事件的發生。
(編輯:路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