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獨”家庭亟待幫扶
根據有關報道,我國每年新增7.6萬個“失獨”家庭,全國失去獨生子女的家庭超百萬,“失獨”群體日益龐大。
“失獨”家庭是指因各種原因出現獨生子女傷殘、死亡的城鄉普通居民家庭。根據有關報道,我國每年新增7.6萬個“失獨”家庭,全國失去獨生子女的家庭超百萬,“失獨”群體日益龐大,“失獨”家庭成為亟待社會關注的弱勢群體。“失獨”的直接原因,是這些家庭中的獨生子女出現了因病因意外死亡或嚴重傷殘。值得注意的是,近幾年來在一些地區,“失獨”家庭的數量還有快速增加的情況。例如,根據一個城市社區的摸底統計,從2008年到2012年五年中,“失獨”家庭增加了68%,其中獨生子女死亡人數增加了58%。
在“失獨”家庭中,子女出現意外,給這些家庭的父母甚至祖父母都帶來嚴重的心理創傷。此外,在一些城鄉普通獨生子女家庭中,在失去獨生子女或者獨生子女出現嚴重傷殘的同時,還出現比較突出的經濟和生活困難(如醫藥費花費巨大、父母本身就業困難、父母身體有病等)。顯然,我國城鄉(尤其是在城鎮)出現的“失獨”家庭現象,正在成為影響群眾家庭生活、影響和諧社會建設以及人口計生政策的一個比較實際的問題。對此,有關政府部門應盡快開展有針對性的幫扶工作。
為此,提出幾點建議。
有關城鄉社區政府應高度重視“失獨”家庭照顧問題。盡早開展有關調查和摸底工作,了解有關情況,了解這些家庭出現的心理問題和經濟、生活等方面的實際困難,建立相關工作檔案,開展動態服務管理工作。相關研究表明,“失獨”家庭面臨的主要問題是養老問題和經濟問題。
城鄉社區政府部門可以用“特扶”工作的名義,建立和完善對“失獨”家庭的各項扶助工作機制,并把此項工作納入到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大框架中加以部署和落實。在加大經濟幫扶的投入方面,可根據有關政策,將一些必要的經濟投入列入公共財政體系,優先投入,長期投入。同時,動員社會力量,探索多元化經濟幫扶模式。在生活幫扶方面,倡導多種幫扶并舉,對有需要的“失獨”家庭提供分類幫扶,涉及到心理疏導、日常生活照料、崗位就業支持、醫療保健支持、專業技能輔導等諸多方面。
有關政府工作部門,應考慮到“失獨”家庭的特殊情況,在組織和提供有關服務時提倡優先原則,如生活救助優先、勞務用工優先,等等。嘗試建立“失獨”者養老院,以此來促進“失獨”群體內部成員之間的互幫互助,完善“失獨”家庭的社會支持網絡。
鼓勵和組織志愿者對“失獨”家庭的幫扶。在一些城市社區中,有關部門已經開始組織“手牽手”志愿者幫扶工作,效果明顯。根據實際需要,有關部門可以積極鼓勵和組織開展此類志愿者活動,豐富對“失獨”家庭的各種生活照顧工作。
(編輯:路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