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飛的蝴蝶翅膀外化了巧巧洶涌的內心世界 王雨晨 攝
從上世紀90年代末美國迪士尼版的《美女與野獸》到近年來的《媽媽咪呀》《貓》,對于中國觀眾而言,音樂劇似乎在某種程度上與“大制作、大布景、多演員、多服裝”劃上了等號。而前不久,在北京國話劇場上演的雙語音樂劇《蝴蝶》卻給首都的觀眾帶來了一絲新意:演出陣容不僅只由7位來自中澳兩國的演員和一個小型現場樂隊組成,更展現了大量在國內戲劇舞臺上難得一見的木偶表演元素。
音樂劇《蝴蝶》的故事源自歌劇《蝴蝶夫人》,由有著“行走在道德線上的危險編劇”之稱的丹尼爾·金創作于1984年。為實現此番用中英兩種語言同臺演出,編劇將劇本重新創作,把故事發生地點改為中國上海,并由中國作曲家程進重新譜曲。其中,巧巧(蝴蝶)、姑媽、羅叔、人偶操縱者由中方演員扮演,平克頓、夏普里斯、凱特由澳方演員扮演,雙方都有1/3的臺詞是外語,更有部分唱段是中英雙語同時進行。特殊的劇本搭配、巧妙的人物設置,使得雙語音樂劇的形式成為勢在必行的選擇。
導演彼得·威爾遜青年時曾在劇中飾演人偶操縱者,如今已是國際著名偶劇大師的他自然不會放過這個展現才華的機會,要將他對于人偶舞臺呈現的心得用到極致。《蝴蝶》中的偶戲源自東方傳統的凈琉璃文樂木偶戲,在劇中,偶的操縱者是可見的。從演出呈現的效果來看,操縱者更多扮演的是一個隱形的見證者,但是他與偶之間卻有著一絲說不清道不明的感情糾葛。導演之前就曾表示,劇中偶的運用往往帶有隱喻,是人物情感和思想的延伸。從全劇來看,偶的使用共有3種:一是小男孩偶,代表巧巧不滿3歲的兒子,他貫穿全劇,與巧巧、夏普里斯等人進行互動;二是巧巧偶,代表3年前的巧巧,只在巧巧的回憶中出現,當舞臺上復原出當年巧巧與平克頓的婚禮及洞房之夜時,巧巧偶頭戴紅蓋頭與新郎舉行著儀式,而真人巧巧則默默地在一旁充當敘事者和旁觀者;三是蝴蝶偶,由兩片巨大的蝴蝶翅膀組成,在巧巧抱著兒子坐在臺口演唱有關擔憂孩子前途命運的核心唱段時,偶操縱者會在她身后將這對翅膀大幅度舞動,并配以燈光、煙霧等舞臺效果來表現巧巧此時心潮的涌動。
也許是導演將太多的精力投放在了偶的呈現上,《蝴蝶》作為一部音樂戲劇在部分細節上還有待打磨,特別是巧巧和平克頓的情感轉變以及舞臺空間的使用略顯生硬。在空間的處理中,舞美設計似乎有意識地給導演減小了難度,在大劇場的舞臺上制造了一個3層三角形的小舞臺,代表巧巧的家,在小舞臺的左側是現場樂隊,右側則是劇中一處次要場景——藍海豚酒吧。這樣一來,舞臺就被零散地切割成3個部分,且左右兩側使用頻率低,多數戲都堆積在中間的3層平臺上,不免令人可惜。
當然,一部新戲在走向精品乃至通往經典的路上,必須不斷進行打磨修改,“日臻完美”的特點也正是戲劇藝術區別于影視創作的魅力之一。相信《蝴蝶》在其接下來的演出中能夠振翅高飛,綻放更加璀璨的戲劇之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