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桐華的《被時光掩埋的秘密》以新書名《最美的時光》再版,部分鐵桿書迷因書名更改,對新書產生了異議。網友紛紛在微博上發帖質疑、吐槽,“為何改名?還是原來的書名好”。
《被時光掩埋的秘密》是桐華幾年前的作品,為了再版,她除了對書名進行修改,還增加了幾萬字的全新內容。針對部分鐵桿書迷抵制新書名《最美的時光》,桐華表示可以理解,但不會再將名字改回去。“我完全能理解他們的感受,說明他們都是很專情的人,也是珍惜所擁有的人。那才是他們最初的感動和美好的記憶,無形中我的確剝奪了他們最初的記憶,所以我應該對他們說一聲抱歉。”然而,桐華在致歉的同時也一再強調,從我們的理智考慮與分析來說,《最美的時光》這名字更貼切。不管加印還是再版,都會保持此名字。
看得出來,桐華還是重視讀者感情的。否則,她不會因為更改書名而向他們說抱歉。但是,桐華同時表示不會妥協,將堅持使用《最美的時光》這一新書名,則又讓人感到遺憾。
既然知道讀者們“很專情”,對《被時光掩埋的秘密》已有“最初的感動和美好的記憶”,為何還要執意更改書名,剝奪他們“最初的記憶”呢?書作為文化產品,不同于一般的消費品,尤其是讀者是有眷戀感的,對于一部刻骨銘心的著作,讀者更是如此。既然喜歡上了,當然不允許再被改動——尤其是具有“符號”意義的書名。改了名字,讀者會覺得那不是原來的作品。同時,對于很多不知實情的人來說,還可能以為是一部新作品。
舊書再版,內容確實可以改動,以求盡善盡美。但改動應有分寸,更要有局限性,而不能什么都下手。改得面目全非,那還是原著嗎?尤其書名是不宜改動的。一方面,在文學界以及出版界,并未形成圖書再版時更改書名的慣例,這也表明了業內的態度;另一方面,圖書再版時更改書名,還涉及誤導讀者的問題。書名是一本書的靈魂,具有“專一”屬性,不應該朝三暮四,想改就改。否則,豈不亂套?
前不久,電視臺對重播劇亂改名的現象,引起了輿論關注與質疑。很多人指出,電視臺對重播劇亂改名,既是對原作者的不尊重,也是對觀眾的不尊重,更是對相關規定的不尊重。尤其是同一部電視劇,在不同電視臺、不同時期播出時“同貌不同名”,說輕點是讓觀眾糊涂,說重點就是愚弄觀眾,甚至可以說是欺騙。而圖書再版時更改書名,與此何異?不也是在玩“文字游戲”嗎?
當然,作為一本書的名字,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理解。包括作者本人,等書出版后忽然發覺書名還可以起得更好一點,這也是很正常的,但作者不能只顧一己之私,而不顧廣大讀者,再版時對原著改名。如果是改拍影視劇,可以改名,但再版圖書,則不可以。弄不好,會給大家“新瓶裝舊酒”的感覺,這就好比藥商將同一藥品換個名稱冒充新藥品,以達提價目的。這樣做行嗎?顯然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