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31日國家版權局公布第三次修改《著作權法》的修改草案并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為了全面、準確理解這次著作權法修改的背景、意義和草案文本,真實反映文化產業的狀況和權利人對草案的意見建議,促進草案的進一步完善,近日上海市文聯召開“《著作權法》(修改草案)討論座談會”,邀請了市版權局版權管理執法處處長薛彬,華東政法大學教授王遷等著作權專業人士及音樂、戲劇、文學、曲藝、演藝等領域的知名藝術家、文藝單位代表等近20人參加。會上,王遷就這次修法的有關情況及爭議較大的條款作了講解,藝術家代表、文藝院團代表在肯定此次立法積極意義的同時,也分別結合本領域、行業情況對草案內容如錄音制品的法定許可、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延伸管理、稿酬、侵權賠償標準等問題提出修改與完善建議。上海市文聯維權部門也對草案的進一步修改及著作權保護工作提出了意見和建議。
與會專家認為,從對錄音制品的法定許可和著作權集體管理條款的爭議來看,誤讀、誤解的情況的確存在,這既有立法技術上對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管理權項盡限于表演權、放映權、廣播權等權利人自己難以有效行使的“小權利”表述不明的因素,也有立法注重法律自身邏輯演繹未充分考慮行業狀況的原因。立法者要更深入、準確地了解、分析有關行業、產業現狀,特別是音樂產業中詞曲作者、表演者、制作傳播者、集體管理(中介服務)者以及廣大音樂受眾的地位、作用,以使著作權法能更好的調整他們之間的利益,有利于文化原創和文化繁榮發展。通過這次修法,集體管理組織要放正位置,明確服務會員這一根本宗旨,在政府和會員(權利人)支持下盡快完善收費、分配機制;權利人要支持、理解集體管理組織,要多通過各種渠道,各種方法向各級管理者反映意見、建議;司法、行政部門更要加大力度支持、監管集體管理組織,通過各方努力把著作權集體管理這一有利于各方和文化發展大局的工作做好。大家表示,這次討論會,對立法專家了解文化產業的現狀、藝術家、文藝單位和文化社團的訴求,以及幫助文藝家了解修法意義和條款內容均起到了很好的溝通作用。 (滬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