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民話劇無力付酬,知識產(chǎn)權如何維護?
本報專訪引發(fā)維權對話:編劇最低要求“寄張節(jié)目單”,導演微博回應“沒有收入,也很無奈”
惠民話劇無力付酬,知識產(chǎn)權如何維護?
3月25日,本報刊登鄒靜之專訪《〈我愛桃花〉是生長式的,像一棵樹》,篇末鄒靜之談及作品《我愛桃花》的授權時說,西安、寶雞、江西、貴州等地排演《我愛桃花》未付稿酬,甚至未和他本人溝通。3月28日,寶雞市藝術劇院話劇團導演馮子夏看到本報報道后發(fā)微博作出回應,向鄒靜之表達歉意并陳述無授權排演的不得已,微博稱:“由于是公益演出,沒有任何收入,我們也曾想和您取得聯(lián)系……本想給您寄去一份演出說明書,但是由于沒有投資,我們連說明書都沒有印制。”馮子夏表示,在沒有任何投入的情況下,既要完成公益演出,又要保證戲的質(zhì)量,只能選擇有影響的劇作家作品。他們深知此舉欠妥,但也很無奈。翌日,鄒靜之轉(zhuǎn)發(fā)了馮子夏的微博并評論:“給張節(jié)目單就行。”記者注意到,鄒靜之在隨后的微博中也反復說明:“看到一些大學要演這戲,賣票,或不賣票都聯(lián)系一下。我的最低要求是寄張節(jié)目單。”
記者隨后電話聯(lián)系了鄒靜之助理王明輝。王明輝重申鄒靜之的立場并明確表示,他們深切理解在這個時代話劇藝術維系的艱難和劇團生存的困難,但這不能成為不尊重藝術家勞動成果的理由。“付不付稿酬并不是錢的問題,維護劇作家的知識產(chǎn)權應該成為基本共識。”
據(jù)馮子夏的微博稱,《我愛桃花》在寶雞公益演出近10場,深受寶雞觀眾喜愛,僅有150個座位的劇場每每爆滿。據(jù)了解,這些演出是寶雞市藝術劇院響應寶雞市文廣局“創(chuàng)建國家文化示范區(qū)”的號召,在未有任何專項經(jīng)費注入的情況下開展的“惠民話劇月月演”活動中的項目。該劇院編劇張驥透露,選中《我愛桃花》,不僅因為它深入人心,還因為這部戲只有三個人物,布景簡約。由于資金不足,他們常常以報紙糊墻、麻袋鋪地充當布景,演出劇場也由舊排練廳改建而來,“這種條件賣票怎么會有人來,只有敞開大門讓市民免費看演出。”演出宣傳途徑僅有話劇愛好者建立的QQ群及劇場前的公告牌。
記者還了解到,像寶雞市藝術劇院這樣的境遇在基層院團中普遍存在,它們的收入部分來源于政府扶持,其余僅靠場地出租,演出大多非盈利,或根本無法盈利。部分中小城市文化消費意識尚未覺醒,政府亦未予此類公益演出足夠的重視與支持。據(jù)馮子夏介紹,他們劇院演員勞務每場僅有30元,舞美等投入極少,只是在消耗過去的庫存,也沒有贊助。本月初,劇院上演了《原野》,馮子夏在微博中也向曹禺之女萬方致歉。張驥表示,但凡有一分收入,也絕不可能不付編劇稿酬。
據(jù)悉,寶雞市藝術劇院話劇團正在為惠民活動排演《哈姆雷特》,但這樣的演出還能維持多久,他們并沒有把握。
(編輯:子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