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振民間投資文創產業意愿
時間:2013年10月15日來源:人民日報作者:賀 勇
北京市發展改革委14日對新出臺的《進一步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投資文化創意產業若干政策》進行了解讀,這一有針對性的16條政策將在放寬準入、簡化審批、創新投融資等方面,努力打破阻礙民間投資進入文化創意產業的“玻璃門”、“彈簧門”,提振民間投資文創產業的意愿,增強文化創意產業發展的內在動力和活力。
首先是放寬市場準入。重點鼓勵民營資本投資廣播影視、新聞出版、文化藝術等文化主導行業,引導民間資本在設計服務、廣告會展、動漫網游等創意主體行業規模化發展、品牌化運營。
其次是加強政府服務保障,加大政府資金支持。簡化審批程序,統籌100億元文化創新發展專項資金,加大對民營企業支持力度。
三是支持民營企業參與國家級、市級重大項目建設和運營,鼓勵民間資本以多種方式參與文化企事業單位轉企改制。針對民營文化企業設施不足的問題,政策鼓勵民間資本盤活存量資源,投資改造既有禮堂、劇場、影院、舊廠房等,按照改造規模和改造后的使用功能,政府給予總投資20%至30%的資金補貼,單體改造項目補貼資金不超過1000萬元。在鼓勵民間資本改造文化設施的同時,政策規定對民間資本新(配)建文化設施,政府補貼資金不超過新(配)建文化設施總投資的30%,單個新(配)建文化設施補貼金額最高為3000萬元。
此外,北京市還將鼓勵金融機構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支持企業運用債券、信托等方式融資,支持民營資本開展權益交易,解決民營文化創意企業投資融資瓶頸。
(編輯:蘇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