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種花兒節會大量出現 國家在場并不意味著民眾退場
近年來,以政府主導牽頭組織的各種花兒節會在西北各地大量出現,既在一定程度上擴大了傳統花兒會的文化空間,但也容易顛倒非遺保護的意義,民眾是否能夠繼續保持其參與主體地位?專家認為——
國家在場并不意味著民眾退場
近年來,尤其是2009年被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列入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之后,以政府主導牽頭組織的各種花兒節會在西北各地大量出現。近日出席在甘肅省臨夏市舉行的第三屆全國花兒學術研討會的專家認為,有必要對花兒節會活動進行總結和反思:這些節會活動在非遺保護和民眾生活中產生了哪些影響?
國家要在場
花兒是各族群眾進行“對話”的一種重要互動形式,花兒會則是民間創造的進行這種互動的最佳語境。作為與國家或政府相對的一個概念,“民間”的花兒和花兒會也似乎是遠離政府的獨立存在,是自需自為、自生自滅的“勞者自歌”,與政府行為無關。對此,蘭州大學文學院教授柯楊指出,其實這是一種錯覺。政府對民間文化活動的參與,或多或少,或強或弱,或顯或隱,長期以來都是存在的,這種現象即“國家的在場”。
“現在唱花兒的人越來越少了。”甘肅省廣播電影電視總臺高級編輯李恩春說,過去進行農業生產活動、做生意,主要依靠人力、畜力和簡易的農具及大車、皮筏、木排等,人們可以一邊趕著牲口一邊唱著花兒,一邊扶著犁杖一邊唱著花兒,一邊放牛放羊一邊唱著花兒……如今,這種生產方式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越來越多的農民進城打工,加上流行文化的沖擊,唱花兒的人驟減也是難免的。
如果沒有國家的在場,花兒等非遺項目就真的可能“自生自滅”。在這個意義上,柯楊非常認同中國文聯副主席、中國民協主席馮驥才的觀點:政府是文化遺產的第一保護人。我國非遺法也明確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保存工作納入本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并將保護、保存經費列入本級財政預算。”
在場要適度
由政府組織的花兒藝術節,集中了職能部門、文化機構、專家學者和企業實體,其優勢是鮮明而強大的,既借助紙媒、電視、網絡極大增加了花兒的影響力和知名度,而且可由政府主導實現交通、飲食、音響、安全等高質量的服務,與以對唱花兒為主要內容,伴以民間廟會、商品貿易,并帶有郊游性質的傳統花兒會有某種相似性,也在一定程度上保護和擴大了傳統花兒會的文化空間。
日前閉幕的首屆中國西部花兒藝術節從青海、寧夏、新疆和甘肅等省區選拔出100多名“花兒”歌手,部分歌手來自專業院團,其他則是地道的民間歌手,分為專業組和業余組進行兩天的半決賽和決賽,這種覆蓋面是傳統花兒會所不能及的。“他們來自不同地方,擅長不同曲令和不同地方風味,同臺演出可以產生互通有無、互相交流的作用,對花兒演唱水平的提高也有一定促進作用。”青海師范大學副教授許四輩說。
國家在場固然重要,但應適度。因為花兒畢竟是民眾生活的一個組成部分,有著相當的自由度和自在性,政府不可能、也不必時時、處處、事事出面,更不能違背文化發展規律隨意干預。根據現有記載,花兒會都是各地民眾自發進行的,直到上世紀八九十年代,政府偶有參與,但都只是為了維持會場秩序等,作用是附屬性的。時下通行的“文化搭臺,經濟唱戲”,一方面,會嚴重破壞花兒的文化空間,另一方面,是參與主體退出演唱舞臺。
民眾不能退場
在諸多花兒藝術節上,大音量的音響加上音樂伴奏雖能制造出強烈的舞臺效果,但真正的花兒主體——民眾,尤其是隨時可能一展歌喉的“唱把式”和隨時輔助“唱把式”的“串把式”,卻只能變成臺下觀眾,成為可有可無的客體。而傳統花兒會并沒有設置演唱舞臺,處處可以成為舞臺,人人都是歌手。記者在甘肅松鳴巖花兒會上曾看到,只要有一人亮開嗓子,立刻形成一個小型舞臺,聚集一圈觀眾。
國家在場是否意味著民眾的退場?其實不然。中國文聯副主席楊承志表示,花兒傳唱于甘肅、青海、寧夏、新疆等廣大地區,深受漢、回、藏、東鄉、土、撒拉、保安、裕固、蒙古等各民族人民的喜愛,是當地群眾表情達意、寄寓美好生活理想的重要載體和藝術形式,花兒藝術節理應辦成真正的人民群眾的文化節日。
面對民眾主體退位的花兒文化節,作為主導的政府、參與承辦的企業實體和文化機構、專家學者,都應引起足夠的重視。前不久,中宣部等五部委要求制止豪華鋪張、提倡節儉辦會,也為花兒藝術節的舉辦指明了方向:保持在政策引導、經費支持、參與服務、資料搜集等環節發揮政府主導的優越性,也不要承擔不該承擔的經濟任務,而把花兒演唱、情感表達的主體地位歸還給民眾,畢竟老老少少的行家們知道花兒到底是怎么個唱法,“花兒是心頭肉,不唱由不得自家”。(記者 張志勇)
(編輯:子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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