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版權產業成為經濟增長新亮點
國家版權局副局長閻曉宏解讀“版權與文化”
我國版權產業成為經濟增長新亮點
相關產業增加值已占GDP的6.57%
隨著知識產權戰略實施和文化發展,版權產業、文化產業等詞匯開始頻繁出現。什么是版權產業?什么是文化產業?版權產業與文化產業的關系如何?6月5日,記者帶著這些問題采訪了國家版權局副局長閻曉宏。
版權產業是基于對受版權保護的作品進行復制、加工、銷售、傳播形成的產品形態
記者:近年來,大眾對文化產業的概念已經較為熟悉,但對版權產業的概念還比較陌生,請介紹一下相關情況。
閻曉宏:版權產業的概念最早由美國提出。1959年美國發表了《美國版權產業的規模》研究報告。迄今為止,世界上已有包括我國在內的40多個國家開展了版權產業經濟貢獻的研究,研究結果普遍認為,在知識產權領域,以前過多地關注了專利、商標對經濟的貢獻,實際上,版權除了具有文化傳播的社會價值之外,對經濟的貢獻也非常大,版權產業的發展速度甚至在很多時候高于國家GDP的增長速度。
版權產業是基于對受版權保護的作品進行復制、加工、銷售、傳播而形成的產品形態,在此過程中,作品的生產、傳播者能夠通過市場實現其價值,而創作者也能夠通過授權來獲得作品的財產權。
文化產業一般是指以產業規模復制具有厚重文化內涵的產品的產業,其使用往往與大眾傳媒的制作相關,著重于用文化滿足人民群眾的需求。
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對版權產業和文化產業進行過界定,并明確以版權為基礎的產業和文化產業很多情況下作為同義詞使用。
記者:有人說沒有版權就沒有文化,您怎樣看這個問題?
閻曉宏:文化有幾千年的歷史,而版權制度產生至今只有幾百年。當文化作品可以由印刷機從一份復制為多份,走出私人間刻抄傳閱的狹小范圍,面向社會廣泛傳播,不僅能帶來文化價值,也能帶來經濟價值時,就催生了賦予作品的創作者人身權和財產權的版權制度。
版權制度的產生,保障了作品創作者和傳播者的利益,鼓勵了優秀作品的涌現,使作品通過有序傳播和轉讓實現市場價值。表面上看,它在平衡作者和傳播者兩者的利益,但版權制度的最終目的是促進文化的發展,從而使公眾受益。
因此,沒有作品就沒有文化,也可以說,文化發展如果脫離了版權,不能獲得對作品使用的授權,文化就會成為無源之水、無本之木,失去產業生存發展的基礎。
版權產業經濟貢獻率是通過行業增加值、就業人數、出口額三個指標來衡量
記者:您認為在版權和文化的問題上,社會上是否存在認識誤區?
閻曉宏:版權和文化有天然的內在聯系。現在確實存在著一些文化單位對版權了解不多、重視不夠的問題。表現為對優秀作品重視不夠,挖掘不深,而把更多的精力和資源放在加工、復制和營銷上,這對于鼓勵精品,減少重復,轉變粗放式經營是不利的。我要強調,發展文化,脫離不了電影、音樂、書稿等各類優秀作品,控制了作品的版權,就控制了文化發展的核心資源。
如何才能發揮版權在助推文化產業發展中的作用呢?我認為,一是良好的版權保護環境是基礎。文化的生命力在于創新,只有當作者花費巨大心血創作的作品得到有力的保護,才可能催生出更多更好的作品,形成文化產業發展的根基。
二是要促進作品的有序流轉和使用。近幾年主要致力于開展作品登記,通過登記明確權利,便于查詢和交易。同時推動建立公開、公平、公正的“最具價值版權產品”評估、評選、獎勵制度,促進文化價值和市場價值俱佳的優秀作品的市場運用和傳播。
三是推動作品質押、評估工作,國家版權局與財政部共同推動,出臺了《著作權資產評估指導意見》,為中小文化企業把作品以無形資產方式到銀行質押貸款提供了途徑,實踐中很受歡迎。
四是推動版權貿易平臺的基礎性建設,在為作品使用者、傳播者提供更便捷、更經濟獲取作品授權渠道的同時,也為作品的權利人拓寬了授權領域。
記者:能否介紹一下版權產業經濟貢獻率調研的情況?
閻曉宏:我國版權產業經濟貢獻調研是按照世界知識產權組織的分類方法進行統計的,它包括四個部分:核心版權產業、相互依存的版權產業、部分版權產業、非專用支持產業。自2006年至今已經完成了5年的數據統計和分析工作,采用的是世界知識產權組織通行的做法,通過行業增加值、就業人數、出口額三個經濟指標來衡量,以國家統計局、海關總署、國家外匯管理局等部門的相關統計數據為基礎進行測算。結果顯示,2010年我國版權產業的增加值占全國GDP的6.57%。
需要說明,版權產業中的核心版權產業和文化產業外延、內涵大致相同。在實踐中,不要把版權產業和文化產業分離開,而要重視發揮版權在文化產業中的重要作用。
(編輯:偉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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