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遺亮紅牌 保護不力請退場
近日看到文化部公布了105個國家級非遺項目保護單位調整、撤銷的名單,不禁拍手叫好!這是我國引進非遺概念,并繼2011年6月1日《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法》實施之后,國家首次撤銷非遺保護單位。
從文化部網站上公布的這份決定中可以看到,對97個項目保護單位進行調整,原因有原保護單位不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原項目保護單位與實際保護工作不相協調等。而對兩個項目保護單位提出批評限期整改、6個項目保護單位直接撤銷的原因只有一個,就是履責不力,說白了也就是保護不力。
雖然此次撤銷沒有詳細說明保護不力表現在哪些地方,但是從這幾年非遺保護工作來看,何為保護不力,大家心知肚明。像有些地方把申遺成功作為政績工程、形象工程,一旦入選后卻將保護工作扔到一邊;有的地方把非遺當作經濟資源開發利用,只挖掘非遺的“含金量”,卻弱化乃至異化非遺的文化內涵;有些地方不按照科學規律進行傳承保護,最終導致非遺走樣,甚至面目全非。
這種重申報、輕保護,甚至超負荷利用和破壞性開發的現象,如今在全國普遍存在。遏制這些亂象,最好的辦法之一就是建立退出機制,給那些申報動機不純、研究過程不足、保護手段不當的地方和單位予警醒,讓他們明白:國家級非遺項目的頭銜不是“鐵飯碗”,也不是“萬靈丹”,更不是“廣告牌”,一旦保護不力,隨時都可能被亮紅牌罰出場外。
事實上,一年前,文化部就下發通知表示,國家級非遺名錄將建立警告、退出機制。當時通知明確指出,國家級代表性項目因保護不力,導致項目存續狀況惡化或出現嚴重問題的,一經查實,將對國家級代表性項目申報地區(單位)和項目保護單位提出警告和限期整改要求。因整改不力,該國家級代表性項目狀況仍未得到明顯改善的,將取消項目保護單位資格,收回國家級代表性項目標牌。
因此,此次對105個國家級非遺代表性項目保護單位的調整、整改和資格撤銷,標志著我國對國家級非遺項目的動態化管理有了實質性開端。而下一步,亮紅牌的將不只是非遺項目的保護單位,還有非遺代表性項目。
正如資本市場的退市機制可以發揮優勝劣汰的功能,建立非遺領域的退出機制,有利于把那些有負眾望、掛羊頭賣狗肉、欺世盜名的非遺項目清除出非遺隊伍中,更好、更科學地保護那些真正有價值的非物質文化遺產。
保護不力請退場。那些眼下還忙著各種申遺的地方,這回該冷靜冷靜了。盡管非遺保護的退出機制尚待進一步完善。不過,走出第一步就是好的。
(編輯:子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