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法公共化還有一段路要走
書法藝術是文化遺產的一個組成部分,幾千年來的書法史、書法家、書法作品共同形成一個民族的“集體記憶”。盡管隨著時間改變,許多價值觀、審美觀都發生了變化,但是,我們還是不能否認我們每日生活在文化遺產之中,在任何場合,都可以看到書法藝術的存在,看到這些藝術仍然介入我們生活的方方面面。書法藝術在社會文化的核心價值體系中的作用可以用一句話來概括,那就是持守既往,超越現實。既往就是書法遺產,書法家的持守是面對過去的,追尋經典,鐘情于古人留下的片紙只字,由此去探求書法史上那些創造了無限光輝遺產的先賢的智慧、生命。而書法家的作用,就是在堅守文化遺產不使其流失的同時,將書法藝術弘揚光大,以此對文化遺產作出應有的貢獻。另一方面,書法藝術是作為提升人的精神品位存在的,從藝術本體意義的認知看,藝術的最終目的是彰顯人的生命本體及對人的精神的深切關懷,是超越此時的現實生活的。
現代社會分工越來越細,似乎書法就是書法家的事,有這么一批人孜孜不懈地研究、創作就足夠了。只把書法藝術活動的整個過程視為書法家、創作傳達、審美客體感受這么一個流程或信息系統的構成。通常認為最重要的是書法家,因為他是書法作品的創造者,而忽略廣大的接收者。因而當今的書法活動,大多是與書法關聯的人在參與,余下各行各業,視而不見,聽而不聞。分工之細把人的興趣愛好隔離起來,使得不可能有更多的人群參與,認為書法創作就是滿足自己創造力的發揮,是一種自我精神的高級娛樂,與欣賞者沒有關系。這本身就是缺乏一種公共的眼光。
藝術的公共化,應該一方面強調公眾,一方面強調藝術,能做到書法藝術引導公眾,公眾普遍熱愛藝術,才是最佳結合。藝術的公共化趨向是很明顯的,不能只強調、津津樂道藝術的小眾化、貴族化,而應該站在公眾的角度,讓藝術為盡可能多的人服務,讓盡可能多的人感覺到、享用到藝術的快樂、溫暖,使更多的人感到書法藝術與己有關,自己有能力參與。一些書法家認為作為一個書法家,追求個性、哪怕是偏執的個性也是天經地義的事,而無暇顧及書法傳播、教育、普及這些社會性的公益責任。其實,書法家應該有這樣的責任和義務的反思:我們為弘揚書法藝術進行了哪些與社會、與民眾有益的工作?如果自己的創作只是適己,與人們在這個生存空間所關注的問題無甚關系,感受不到書法藝術給公眾帶來的益處,那是沒有作用的。
當代書法要持續性發展,首先需要有很大數量的群體,這些群體是階梯式的,不同年齡層次,不同書寫狀態,不同教育背景,接續無端,沒有斷層。藝術的公共化,讓跨界的特點變得十分突出,書法藝術,除了書法家需要,不同性別、職業、文化修養、身份地位的人也都需要。把書法看作用來提升精神調劑生活的一種良好形式,相信沒有人會拒絕。這樣,就不能僅僅考慮一小部分群體、一小塊區域、一些特定的人。做強做大是持續發展的目的。廣大的人群分布在廣大的場域,有長遠的計劃,書法才能實現其更大的理想。書法強調公共,因為它是沒有疆域界限的,是開放的、敞亮的。異域人群認識中國,有時就是從某幾個書法符號、某幾段樂曲、某幾筆色調開始。如果守于本土,也就難以推動傳統藝術的更新和進步,難以走向世界。而把書法做強,這個強則從公共藝術的角度不能解釋為強化、強調,而應是柔韌如水的持守、鞏固,在社會文化環境中,時進時退。
此外,還有一點值得關注,弘揚文化遺產的基本任務是教育,書法藝術要做到可持續性發展,書法教育就是文化發展策略中不可忽視且必須加強的一項工作。教育的功能就是要強化書法藝術在精神生活中的提升作用,落實書法藝術的實際作用,不流于玄虛,偏重于實踐,有跡可尋,有體可依。目前,我們的書法教育仍然很薄弱,缺乏有序漸進的引導、深入。而只有做好書法教育工作,才可以使書法藝術的學習、傳承持續不斷。如果教育強大了,書法藝術的根基就扎實、厚重。這顯然是值得整個社會重視的,應形成大規模的傳承的潮流。丹納曾經說:“總是環境——就是風俗習慣與時代精神,決定藝術品的種類,環境只接受同它一致的品種而淘汰其余的品種;環境用重重障礙和不斷地攻擊,阻止別的品種發展。”當下,書法藝術的教育顯然有一些不能應和這個時代,需要對現有環境系統中的諸種軟、硬約束因素進行選擇和調整,協調地推進藝術共享,構成一個和諧的審美場,使受教育者能夠感同身受地熱愛,產生對這門藝術的自覺追求,令書法藝術成為人們精神上的必需。
(編輯:單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