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入“民眾生活”的全球公共藝術
公共藝術介入“民眾生活”,這是全球公共藝術的整體走勢。中西方公共藝術界在異曲同工地塑成著當今公共藝術的“世界版圖”,它們都在試圖介入大小城市與鄉(xiāng)村地域的生活,并關注其中的日常生活與歷史脈絡,從而提升各國民眾的生活質量與幸福指數(shù)。當今的中國公共藝術界方興未艾,為藝術進入大眾生活提供了歷史契機,也即將在全球藝術界扮演著更為重要的角色。
2011年4月11日到15日,國際公共藝術獎(IAPA)頒獎儀式暨公共藝術論壇在上海舉辦,這是國際公共藝術界的盛會,不只是中國參與到了國際舞臺的公平競爭,而且上海為此提供了國際化的高端舞臺。正如國際公共藝術獎主席路易斯·比格斯在閉幕式上所直言,這次盛會不僅聚焦于公共藝術的發(fā)展,而且更關注公共藝術在世界各地的拓展,其核心理念就是——“創(chuàng)造藝術,改變生活”!
“生活”成為了本次頒獎會的核心詞,因為公共藝術恰恰就是以其社會性、公眾性與參與性來積極參與到全球民眾生活當中去的。本次獲得大獎的六項公共藝術品無疑都是“介入生活”的范例:《尼日爾建筑》通過建筑大型泥屋群落融入非洲邊緣地區(qū)的原住民生活,《紐約市空中步道花園》將廢棄高鐵改造為花園而改變了都市核心區(qū)的居民生活,《四川美術學院虎溪校區(qū)》通過移置農(nóng)家建筑而塑造了大學校園的師生生活,《廚師、農(nóng)民、他的妻子和他們的鄰居》為荷蘭居住區(qū)的多種族移民提供了生活交流的契機,《提烏納的堡壘文化公園》則把停車場改造為貧民所共享的社區(qū)生存空間,而《21海灘單元》則通過封閉海灘的開放性而直刺當今澳大利亞的政治生活矛盾。
因此,公共藝術理應被視為一種“生活美學景觀”。從“生活美學”來定位公共藝術,這就不是從個體創(chuàng)造者而是從集體接受者的角度來詮釋公共藝術了。無論是公共藝術的創(chuàng)造者還是接受者皆要深知,藝術家與設計師畢竟是少數(shù)派,而民眾始終是多數(shù)派,公共藝術最終是要為民眾生活而創(chuàng)意、設計與生產(chǎn)。世上美好的城鄉(xiāng)生活都不是為藝術家所打造的,而本身就是民眾生活的過程及其結果。
這次的國際公共藝術頒獎選擇在上海,其實是最佳的選擇。2010年上海世博會的主題就是“城市,讓生活更美好”,而目前身處所謂“后世博時代”,2013年上海藝術設計展的主題仍延續(xù)為“美學城市”。所以,本次公共藝術的主題論壇就圍繞著“公共藝術與社會發(fā)展”與“公共藝術與城市發(fā)展”兩個層面而展開,專題論壇則圍繞著“后世博的公共藝術”、“軌道交通的公共藝術”與“美麗鄉(xiāng)村的公共藝術”而展開。這些論壇一方面探討了城市產(chǎn)生新的生活美學的機制,公共藝術并不被視為美化城市的工具,公共藝術的價值在于推動政治民主、社會福利、城市改造與社區(qū)振興;另一方面也從城鄉(xiāng)互動之中將公共藝術建設拓展到鄉(xiāng)村當中,讓公共藝術為鄉(xiāng)村搭建公共文化平臺,從而構建城鄉(xiāng)平等交流的公共空間與公共生活。
與會的城市規(guī)劃師、藝術設計師、前衛(wèi)藝術家、藝術批評與理論家們,在本次國際聚會當中基本形成了這樣的共識:公共藝術就是要介入生活,然而,以何種姿態(tài)介入生活卻成為了大家所追問的關鍵。更有趣的是,在東西方藝術家與學者們之間形成了這樣的分殊:東方藝術家與理論家更為關注的是公共藝術的“公共性”問題,而西方藝術家與理論家則更為關注公共藝術的“藝術性”問題,當然,在公共藝術回歸生活的總方向上他們是毫無二致的。這恰恰是由于,當代中國公民社會的建構尚未完善,公共性問題暫未解決,所以中國人仍希望通過藝術來實現(xiàn)公共性的目標。然而,西方在公共性難題解決后則直接面對藝術問題即可,在這個意義上,無論是理論還是創(chuàng)作,當代中國的公共藝術仍需見賢思齊、迎頭趕上。
公共藝術介入“民眾生活”,這是全球公共藝術的整體走勢。中西方公共藝術界在異曲同工地塑成著當今公共藝術的“世界版圖”,它們都在試圖介入大小城市與鄉(xiāng)村地域的生活,并關注其中的日常生活與歷史脈絡,從而提升各國民眾的生活質量與幸福指數(shù)。當今的中國公共藝術界方興未艾,為藝術進入大眾生活提供了歷史契機,也即將在全球藝術界扮演著更為重要的角色。
中國藝術家與學人們仍秉承著藝術的啟蒙重任,他們或者認定,當代公共藝術的文化使命,就在于其對于公民社會日常生活的介入,還有對于地方環(huán)境與文化形態(tài)的積極干預,或者認為,藝術源自人類對于理想生活的想象,公共藝術就是用藝術視角來看待生活中的公共問題,從而形成公眾直接體會生活藝術化的場合。盡管藝術公共性絕對不等于政治公共性,但是,中方人士似乎更關注公共藝術當中的平等參與特質,也就是所謂公共精神的打造。東方諸國也有類似的取向,日本當代公共藝術與日常生活的關系愈加密切,以自然環(huán)境與人類自身作為中心的“社區(qū)設計”成為了新的主題,以藝術的力量作為推進“造鄉(xiāng)運動”與“地域振興”的藝術工程亦越來越多。
在公共藝術的整體結構那里,“政府”、“資方”、“藝術家”與“公眾”實際上形成了四個基本要素,關鍵就在于,如何在這四者之間形成一種嶄新的“關系主義美學”。在其中,政府的職責是提供法規(guī)的保障與出臺政策的支持;資方主要是提供資金與規(guī)定目標;藝術家一方則為包括策展人在內的創(chuàng)造團隊,他們致力于公共藝術的創(chuàng)造;而公眾一方則可以來確定與認定公共藝術。在當今中國,政府與業(yè)主方無疑是占據(jù)主導地位的,藝術家遺憾地處于劣勢之中,而本應起到關鍵作用的公眾則幾乎沒有地位。這就需要政府出臺相應的公共藝術法,規(guī)定將社區(qū)建設中的固定比例資金用于公共藝術規(guī)劃,資方則要更尊重藝術家的獨立選擇與公眾的集體選擇,同時設立公共藝術委員會以使得公眾的意見更多地參與其中,從而形成健康的“四方博弈”狀態(tài)。
總之,公共藝術可以幫助城鄉(xiāng)民眾應對兩個問題,一個是人與自然的問題,使得人們敢于面對自己的自然生存現(xiàn)狀,另一個則是人與社會的問題,使得人們敢于面對自己的社會生存現(xiàn)實,從而讓公共藝術成為塑造“地域文明”與“文化生態(tài)”的重要軟實力。
(編輯:黃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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