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立法規定設立非遺保護專項資金
時間:2013年04月09日來源:《人民日報》作者:
人民日報昆明4月8日電(記者 胡洪江)云南省文化廳今天通報,《云南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條例》近日通過審議,首次以立法形式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設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專項資金。
參與條例起草的云南省文化廳非遺處調研員蘭明賢介紹,《條例》針對非遺保護工作中不斷出現的新情況和新問題做出了有針對性的規定。條例首次明確提出“區域性整體保護”,規定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源集中,民居建筑特色鮮明并具有一定規模,傳統文化形式和內涵保存完整,自然生態環境良好的特定區域,經過申報審批,可以公布為“民族傳統文化生態保護區”,由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進行管理和整體性保護。
(編輯:子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