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文物景區:經營性收入優先用于文保
時間:2013年04月07日來源:《光明日報》作者:
光明日報蘭州4月6日電(記者宋喜群)甘肅省政府日前通過《關于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做好旅游等開發建設活動中文物保護工作的意見〉的通知》,要求各地文物旅游景區經營性收入要優先用于文物保護。
根據《通知》內容要求,甘肅省各級政府要嚴格執行文物保護法律法規,規范涉及文物的開發建設審批程序,堅持文物保護優先,把確保文物安全放在首位。在文物保護單位和歷史文化街區、村鎮以及歷史建筑保護范圍內進行工程建設的,必須實現依法征得文物部門的同意,未經同意的,不得立項建設。要切實保障文物保護單位的搶救保護和日常維護經費,國有文物保護單位的事業性收入要專門用于文物保護,文物旅游景區經營性收入要優先用于文物保護。
(編輯:子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