戲劇本體魅力的展現——觀話劇《嘩變》
《嘩變》是我看了N遍之后依然想進劇場再看N遍的一部作品。這部源自美國海軍真實歷史事件的話劇,幾乎滿足了我對一部好話劇的全部期待:扣人心弦的故事,個性鮮明的人物,惟妙惟肖的表演……它的魅力,并不來自凄美的兩性愛情,也不來自角色們大幅度的戲劇行動或形體動作,甚至,那些可以讓人眼花繚亂的多媒體技術和高科技舞臺裝置也派不上什么用場。正如這出戲的創作者指出的,這部話劇首先姓“話”,是卸去了所有的延伸與包裝,由純粹的“話”支撐起來的劇作,故事、人物和表演全都是通過對話等臺詞說出來的。其魅力,來自返璞歸真的話劇本體——語言。也許,這是它在舞臺表現形式日趨多樣化的今天,反而給人們以新鮮感的重要原因吧。
故事在對話中完成,而且,是在法庭辯論上原告與被告雙方的對話形式中實現的。對話中故事進展過程的形態建構規范而完整:展開、遞進、高潮、結尾部分的起承轉合被安排得緊張曲折而又井然有序。從最初原告方從容不迫地侃侃而談,被告方隱而不發,到被告方的辯護律師以“黃色染料事件”為由頭,提出反駁,構成懸念,引發觀眾對原告名譽和命運的擔心,并進一步由點及面地依次牽出“草莓事件”、“奶酪事件”、“淡水事件”、“咖啡壺事件”、“電影事件”、“敲詐100元事件”等,從而反客為主,步步緊逼,直到成功地將原告指認為“類偏狂”型人格,具有心理上“受到障礙”的病態,從而使原告成為了被告,使被告得到無罪釋放的法庭判決。
于是,1944年12月18日,發生在美國海軍艦艇“凱恩”號上的那件事,那件美國海軍預備役上尉、“凱恩”號副艦長兼執行官瑪瑞克,擅自解除少校艦長魁格職務的事件性質,在人們的敘述中得以發生轉變,由“嘩變”變成了正當,甚至是正義的行為……當然,故事還沒有講完,懸念迭起、環環相扣、層層推進、水到渠成的對話過程結束之后,波瀾陡起,被告方的辯護律師最終遵從著內心的良知,遵從著更為博大的美國歷史發展的客觀角度,對正在歡慶勝利的被告們給予了“嘩變犯”的指認與譴責,從而升華了主題,為劇作描畫出了一個漂亮的“豹尾”。
人物形象也在對話中刻畫。劇作不僅以多個角色的敘述再現了那段歷史,而且也在這種敘述中塑造了角色,使作品中的幾個主要人物形象獲得了豐厚的個性感。格林沃作為故事情節的敘述主體和觀眾興趣、情感和立場的寄托者,是本戲具有突破性意義的人物之一。他的形象是從法官的視角切入的。他被臨時拉來為被告做例行公事的辯護,本可以不那么盡心盡力,但法官的輕視激發了他強烈的職業操守和對自己能力的自信,使他認真研究了事件以及事件中的每一個參與者,精心設計了辯護程序的每一個步驟,冷靜地觀察著事態的發展,并胸有成竹地誘導人們進入他的邏輯程序,在關鍵時刻出奇制勝,打贏了這場官司。如果戲劇到此為止,那么他還不過是一個類型人物的符號,創作者巧妙地提前為他設計了“猶太受害者”和律政“英雄”的雙重身份,于是,他對那些貪婪而愚蠢的官兵們的憤怒,與他對“阻止我的媽媽變成德國人肥皂盒里的肥皂”的軍人的尊敬等感性因素,才構成了他愿意盡最大努力卻并不想討好兩邊的內心糾結,才與他性格網絡中的鎮定、機智、沉著等理性因素結合在一起,刷新了他的個性。
艦長魁格、執行官瑪瑞克,以及陸續上場的艦艇上的官兵們,其性格的鮮明程度,幾乎都可以與格林沃這個人物形象媲美,盡管他們每個人物出場的時間都十分短暫。在交叉質詢和反質詢的對話中,他們對于嘩變事件起因、過程的敘述與表達各有各的角度,他們對魁格艦長與瑪瑞克之爭的態度也各不相同,但他們或成熟老練、或樸實認真、或幼稚直率、或虛偽圓滑的個性都在這些敘述和姿態中展露出來。有趣的是,不論他們秉持的人生觀是及時行樂或是積極進取,也不論他們的性格內涵是懦弱狹隘,是困惑迷茫,還是單純善良,他們所共同具有的那種或者明顯或者含蓄的英雄氣概,都圓滿地勾畫出了美國海軍的整體形象。唯一使我看不太明白的是被格林沃鎖定的嘩變事件的幕后策劃者吉弗,他為什么要制造這場兵變,他對魁格艦長的深仇大恨從何而來?當然啦,這也許是此戲總是吊著我的胃口,使我總想走進劇場弄清楚的原因之一。
對話的限定增加了表演的難度,成為考驗演員演技水平的一塊試金石。他們對人物的理解、把握、呈現得準確與否,他們對用詞、語氣、音調、節奏調整得準確與否,不僅會直接影響到整部作品的說服力,而且能不同程度地體現“話”在話劇中的功能定位與魅力展現。當年出演瑪瑞克的吳剛,對于律師格林沃這個角色的塑造可以說是成功的。在高密度臺詞的鋪排與轉換中,他不僅要掌控好整個戲的節奏,而且要把格林沃內心世界的兩難之境層次分明地表達出來,實屬難能可貴。馮遠征舉重若輕,形神兼備地扮演了艦長魁格,生動地呈現出了這位服役14年的海軍少校從鎮定自若到忐忑不安,再到慌張,然后是急、怒,最后是茫然失措的心理和情緒變化過程。王雷塑造的瑪瑞克形象也是可圈可點,刻畫細膩、情緒飽滿,為整部戲增色不少。
(編輯:孫育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