鑒于音樂藝術的特殊性,在討論如何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的創作導向之前,有必要對這一命題的概念內涵以及所處的不同時代背景作簡要分析。
在文藝事業中強調“人民性”是我黨一貫的文藝方針。正如習近平總書記所說的:“社會主義文藝,從本質上講,就是人民的文藝。 ”從毛澤東同志于1942年發表的《在延安文藝座談會上的講話》 ,到1979年,鄧小平同志在第四次文代會上提出文藝要“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的“二為”方向和“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雙百”方針,再到2014年,習近平總書記發表的《在文藝工作座談會上的講話》都將“人民”作為一切文藝工作的立足點和出發點。
一定的文藝觀必然反映了特定的哲理內涵。在上述文藝思想的歷史發展脈絡中,一方面,要看到“人民”的內涵具有共通之處,即這里的“人”都不是“抽象的個人” ,而是“一切社會關系的總和” 。
另一方面,也應該看到,“人民”的范疇隨著社會歷史的變遷發生了重要的變化。毛澤東同志在《在延安文藝座談會上的講話》中提出的“人民”范疇,蘊涵了階級的概念,工農兵是“人民”的主要代表。而習近平總書記提出的“人民”則體現了人與民族國家的內在同構關系。“人民不是抽象的符號,而是一個一個具體的人,有血有肉,有情感,有愛恨,有夢想,也有內心的沖突和掙扎。 ”在這里,“人民”是具體且可感的。
“人民性”命題所處的歷史語境也發生著變化。毛澤東同志的《在延安文藝座談會上的講話》發表之時,我黨面臨的是在當時的條件下如何動員人民的問題,故其文藝觀是如何讓文藝“很好地成為整個革命機器的一個組成部分” 。而習近平總書記的《在文藝工作座談會上的講話》 ,面臨的是社會核心價值體系的建構問題。如習近平總書記所指出的:“我國社會正處在思想大活躍、觀念大碰撞、文化大交融的時代,出現了不少問題。其中比較突出的一個問題就是一些人價值觀缺失……現在社會上出現的種種問題病根都在這里。這方面的問題如果得不到有效解決,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就難以順利推進。 ”
另外一個重要歷史背景,則是全球化時代大國崛起路上發展綜合國力的需要。如習近平總書記所說:“我們比歷史上任何時期都更接近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目標,比歷史上任何時期都更有信心、有能力實現這個目標。 ”而實現這個目標,必須高度重視和充分發揮文藝和文藝工作者的重要作用。
基于以上分析,結合當下中國音樂的發展現狀,本文認為,當代音樂創作中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的創作導向,需要從以下三個方面著手。
>>“以人民為中心”需要對當下社會現實情感給予深度把握
音樂藝術最重要的本質以及最鮮明的特殊性在于它的“情感性” 。音樂比任何藝術都更善于表達情感,更善于“以情動人”“以情感人” 。好的音樂作品總是具有直指人心、直達靈魂的強大力量。正所謂“凡音之起,由人心生也”“情動于中而形于言,言之不足,故嗟嘆之,嗟嘆之不足,故詠歌之” 。
音樂這一特殊性天然地決定了音樂的創作必須以呈現人的情感為旨歸。作曲家應將自我靈感與所體驗到的、當下社會整體上呈現的現實情感進行有機地結合,凝練為作品要傳達的藝術情感。這種情感不是作曲家個人的“小情緒” ,而是社會大眾的所思所想、所憂所慮、所苦所樂,以及由個體的鮮活的情感匯聚在一起而產生的社會總體情緒。從實踐來說,就要求音樂創作者要高度關注當下的“人” ——對“人”的生存狀態、精神狀態和命運給予“入身、入情”地關注。感受活生生的“人” ,在滾滾的時代洪流中所擁有的喜怒哀樂,并將這種感同身受以人們喜聞樂見的藝術手段呈現出來。
中國古代經典文藝理論對這一創作規律有著極為精辟的論述。如“歌謠文理,與世推移”“文變染乎世情,興廢系乎時序”“文章合為時而著,歌詩合為事而作” 。古今中外的經典藝術作品無不如此,最終才得以經久不衰。音樂的發展歷史也表明,任何時代的經典作品都關注了國家命運、反映了人的心聲,都與那個時代的人的生活、精神和情感狀態息息相關。23歲逝世的聶耳,用“簡單”的音符,譜寫了“時代的最強音” 。而冼星海和光未然合作譜寫的《黃河大合唱》 ,從延安窯洞傳遍全國,激勵了無數中國人奮起抗爭、保家衛國。在戰爭年代“一曲大合唱,可頂十萬毛瑟槍” ,在和平年代,它又成為了穿越時代、凝聚人心的文化符號。
歷史經驗一次次地表明,僅僅糾纏或聚焦于個人自我情感獨白的作曲家是無法寫出超越時代的偉大作品。也正因此,體驗社會情感、關注“人”的狀態是“以人民為中心”的創作最首要的任務。正如習近平總書記所說的:“廣大文藝工作者要堅持以強烈的現實主義精神和浪漫主義情懷,觀照人民的生活、命運、情感,表達人民的心愿、心情、心聲,立志創作出在人民中傳之久遠的精品力作。 ”
>>“以人民為中心”需要破除“技法迷失”并呈現深刻的音樂內涵
中國的專業作曲是20世紀初西學東漸之際,從學習西方起步的。這是不可否認的事實。然而,一百多年過去了,隨著中國的不斷開放,中西文化交流不斷地深入,在全球化的沖突和交融中,中國和西方的所謂“信息落差”在不斷縮小,至今日已經抹平消失。試問,當下還有什么類型的西方作曲技法是中國人沒見過、沒研究過、沒使用過的嗎?此外,拜中國豐富多樣的傳統音樂文化所賜(比如民樂的特殊音效) ,當下中國音樂創作在技法的“現代性”層面,比起“西方的先生” ,可以說是青出于藍而勝于藍。許多國外的音樂學者在聽完中國當代音樂作品之后,都驚嘆于中國音樂創作的“前衛性”和“先鋒性” 。
在這種情況下,我們是否依然還“唯洋是從”,像西方當代某些音樂創作者那樣,執迷于所謂的“技法突破”,做著苦苦追求“音響效果”的游戲?追求表面聲效、理念先行的創作態度在西方有著深刻的文化根源,其所帶來的往往是形式大于內容、音響空洞貧乏、思想單調膚淺等一系列問題。這些問題已經在西方引起了越來越多的學術反思。然而,我國的某些作曲家卻依然還處于“以洋為尊”,徘徊于追求“新奇怪異”為創作目標的階段。這不得不說是一種可笑的遺憾。正是在出發點上,本文認為中國當代音樂創作,在創作的手段、技法、形式方面,應該從以下兩個維度進行重新反思。
第一、重新審視當代中西關系。音樂的創作要吸收古今中外一切的文化精華。吸收外來、為我所用是創作的應有態度。但是,在審美的旨趣和審美的追求上,是基于何種標準來創作?是迎合西方少數人的標準?還是滿足廣大中國人的審美需求?這是需要深思的。當代中國作曲家應做何種選擇確是毋庸置疑的。正如習近平總書記所指出的:“如果‘以洋為尊’、‘以洋為美’、‘唯洋是從’……跟在別人后面亦步亦趨、東施效顰,熱衷于‘去思想化’、‘去價值化’、‘去歷史化’、‘去中國化’、‘去主流化’那一套,絕對是沒有前途的。”
第二、再度審思技法形式與音樂內容的關系問題。音樂創作中,一切創作技巧和手段最終都是為音樂表達服務的,背離這個原則,所有的技巧和手段將變得毫無意義。縱觀音樂史上的經典之作,絕不存在僅有形式和技法的標新立異而經久流傳的。那些打動人心、永不過時的作品,總是包含著歷史、文化和人性的內涵,總是具有思想的穿透力、審美的洞察力。
因此,在創作中,要將內容和形式進行藝術性地深度融合,用恰切的形式表現深刻的內容才是作品的首要目的,而不是僅僅追求形式本身的標新立異。正如習近平總書記所說:“創新貴在獨辟蹊徑,不拘一格,但一味標新立異、追求怪誕,不可能成為上品,而很可能流于下品。要克服浮躁這個頑疾,抵制急功近利、粗制濫造。 ”
本文認為,解決這一問題的辦法是堅持“以人民為中心” ,在創作中處理好技法的批判與借鑒、吸收與創新等幾對關系,以深刻的音樂內容為中心,努力創作出滿足廣大人民審美需求的音樂精品。
>>“以人民為中心”需要抒寫中國文化精神與講好中國故事
經濟發展水平和國家綜合實力、影響力并不是簡單對應的。縱觀中國幾千年的文明史,直至1600年前后, GDP長期處于世界第一的水平。即使在腐朽的清末,GDP依然是全球最高的國家之一,洋務運動讓中國經濟在鴉片戰爭中遭遇重大挫折之后,得到迅速提升。改革開放以來的40年更不必說,中國經濟從瀕臨崩潰的邊緣迅速飛升至世界第二位。
種種數據顯示,在創造物質財富方面,中國無論是在歷史上,還是在當代,從來不輸給世界上任何一個國家。然而,歷史也表明,單純的經濟發展不能帶來綜合實力的提升,文化影響力才是持久和深遠的。正如習近平總書記所說的:“沒有先進文化的積極引領,沒有人民精神世界的極大豐富,沒有民族精神力量的不斷增強,一個國家、一個民族不可能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所以,“以人民為中心”就要求中國作曲界要將抒寫中國文化精神為審美立場,以寫出有著獨特藝術魅力和高度藝術價值的作品為追求。在大國崛起、民族復興的背景下,創作出符合時代特質,能向世界講好中國故事、呈現中國力量,增強國家文化軟實力的音樂作品。
總之,當代中國音樂創作要踐行“以人民為中心” ,就需要作曲家不斷地思考,如何用音樂藝術通過對精神的“內化” ,引發大眾深切的情感共鳴,從而實現引導功能,產生“塑造靈魂”的作用。從體驗社會情感、打磨形式技法入手,真正做到為人民抒寫、為人民抒情、為人民抒懷,最終創作出在世界范圍內有影響力的一流作品。
我們必須清醒地認識到,實現這一目標并非是一蹴而就的事。然而,腳踏數千年中國音樂文化的沃土,目睹過去一百多年來中國音樂文化取得的驚人進步,我們有萬分的信心,在不久的將來,見證中國音樂鳳凰涅槃的突破,并在實現民族偉大復興的征程中奏響最絢麗的樂章。
欄目合辦:中國文藝評論家協會 中國文聯理論研究室 中國文聯文藝評論中心 中國藝術報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