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動畫公司訴索尼盜播 內容提供商同為被告
時間:2012年04月24日來源:京華時報作者:王秋實
因發現國產動畫片《中華五千年》未經授權在具備上網功能的索尼電視上播放,著作權方上海水木動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水木動畫)將索尼(中國)有限公司等3家公司起訴到法院,索賠155萬余元。昨天下午,此案在海淀法院開庭審理。
水木動畫訴稱,他們多年來從事動畫片《中華五千年》的制作,并于2008年9月26日獲得上海市文化廣播影視管理局頒發的國產電視動畫片發行許可證。該作品共52集,每集25分鐘,片長共1300分鐘。去年4月20日,該公司工作人員陪同公證員,從上海長寧蘇寧電器有限公司,購買了索尼公司生產的索尼牌KDL-40NX710型液晶電視機,該臺電視機在互聯網環境下具備上網功能,通過該臺電視機上網后,按照電視機自身程序的指示,可以在另一臺電腦上完成注冊,包括索尼電視機的網絡注冊,然后在電視機的網絡視頻中就能享受內容服務商提供的視頻服務,在視頻的“幼兒動畫”板塊,可以收看未經水木動畫授權許可的涉案動畫片。
水木動畫認為,涉案電視與內容服務商實現用戶綁定后,能夠侵權播放涉案動畫片,為此將索尼(中國)有限公司,內容服務商北京華夏安業科技有限公司起訴到法院,要求賠禮道歉并索賠155萬余元,銷售商也被起訴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庭審中,被告方對水木動畫提供的公證侵權過程不予認可,對操作員的身份和真實性提出異議。索尼公司稱,現在很多的電視都具備上網功能,這些電視只是一個上網的設備,生產的時候并未對電視機做過任何的綁定,電視的生產過程并不構成對信息網絡傳播權的侵犯,只有在用戶自行完成綁定后才會成為華夏公司的客戶,索尼只是電視機的生產廠商,不存在侵犯信息網絡傳播權的行為。華夏公司則稱,他們是與水木動畫簽訂著作權協議的第三方公司得到的轉授權。
此案未當庭宣判。
(編輯:曉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