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溫州非遺保護管理辦法出臺
時間:2013年03月04日來源:中國文化報作者:溫文
為進一步加強和完善非遺保護工作,浙江省溫州市政府近日出臺了《溫州市非物質文化遺產(chǎn)保護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并將于今年4月正式實施。
該《辦法》明確了非遺保護管理實行市、縣(市、區(qū))、鄉(xiāng)鎮(zhèn)(街道)、農(nóng)村新社區(qū)四級保護的管理機制和屬地保護制度,并提出對列入名錄項目的搶救、保護制度。《辦法》還鼓勵單位和個人依法成立非物質文化遺產(chǎn)研究機構,鼓勵單位和個人興辦專題博物館、展示館,展示非物質文化遺產(chǎn)資源。民營企業(yè)和個人出資籌建博物館、展示館的,市、縣(市、區(qū))人民政府可以給予適當?shù)难a助或者獎勵。
目前,溫州市擁有國家級非遺項目26項、省級非遺項目101項,擁有國家級代表性傳承人19名、省級代表性傳承人126名。
(編輯:單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