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必強調文學表達的“中國體驗”
張浩文和陳海燕在《“中國經驗”還是“中國體驗”》(《文藝報》2013年2月25日第3版)一文中指出,文學應該表達“中國體驗”而不是“中國經驗”。理由是:“中國經驗”是中國發展道路、發展模式的理論概括,屬于政治經濟學的概念;表現“中國經驗”的提法,容易導致概念化、模式化、虛假化,而“中國體驗”的提法,側重的是審美判斷與個性化;相對于“中國經驗”的宣傳功能,“中國體驗”更能體現文學全面的社會功能。
這種看法似乎很有道理。但細思之,我們覺得這種區分沒有太大的必要。
“中國體驗”這個提法似是而非。所謂“中國體驗”,“體驗”是主詞,而“中國”是用來修飾、說明主詞“體驗”的定語,因此這個詞組的意思應該是“中國的體驗”。而“中國”是國名,何以能夠“體驗”呢?所以從語義上是解釋不通的。作者可能也意識到了這一點,于是對“中國體驗”作了這樣的界定:“‘中國體驗’是無數中國作家在具體的環境中對自己所經歷的中國變化的獨特體驗。”
但這樣說也有問題。所謂“中國體驗”,究竟是指某個作家的“個人體驗”,還是“無數中國作家”的體驗之和?如果“無數中國作家”的體驗疊加才算“中國體驗”的話,那么,某個作家的個人體驗顯然不能代表“無數中國作家”各不相同的“體驗”,所以不能說就是“中國體驗”;而如果離開了具體作家的具體體驗,建立在“無數中國作家”獨特體驗基礎上的“中國體驗”也就不復存在了。當然,兩位作者的本意是強調作家個人的獨特體驗。然而,無論是無數中國作家的體驗,還是具體作家的個人體驗,都存在一個真實與虛假、深刻與膚淺的問題,這就需要可供衡量和檢驗的標準。但該文強調的就是一個“體驗”,沒有提供這樣的標準。這就意味著,所謂的“體驗”,既是運動員又是裁判員。
我們認為,“中國經驗”不宜置換為“中國體驗”。該文進行這番努力,就是要把“中國經驗”和“中國體驗”人為地加以分割、對立,在理解上有片面之處。他們寫道:“相對于‘中國經驗’的價值判斷,‘中國體驗’側重于審美判斷,它才是文學的表現對象。體驗是個體用生命去感悟,用情感去浸泡,是從事實中見出詩情,從經歷中悟出意義。體驗來自經驗又超越經驗,是對經驗的美學提升,這是文學創作的前提。如果說‘中國經驗’是對生活事實的抽象,強調的是‘真’,那么‘中國體驗’就是對生活形態的還原,強調的是‘美’,‘真’不是‘美’,但‘美’包含了‘真’。”
事實上,我們完全可以從廣義上來理解“中國經驗”。文學上所談的“中國經驗”,強調的是文學的本土性、民族性,強調的是表達中國的生存現實和精神現實,以及與之相應的思想、文化和倫理道德觀念,它是針對一個時期以來有些作家和作品盲目搬演西方觀念而言的。總之,文學上的“中國經驗”,力求我們的文學作品符合中國國情,既要具有中國作風和中國氣派,又要具有作家個人的獨特性。因此,作家的個人體驗,應該是對“中國經驗”的具體體驗。
但該文只強調個人體驗的重要性,并且認為,只有“體驗”才是文學表現的對象。很明顯,這里的“體驗”,講的是個體的所感和所悟,并要求這種感悟能夠見出詩情和意義。這個看法在原則上沒錯。問題在于,個體的“體驗”所見出的是什么樣的“詩情”和“意義”呢?
必須承認,不同的個體體驗并不在同一水平上,有的真實,有的虛假,有的半真半假;有的深刻,有的不太深刻,有的還很膚淺;即便能見出一定的詩情和意義,其意義的大小、價值的高低,以及真實和深刻的程度也不可等量齊觀。這就需要有檢驗的標準。而這個標準,我們認為恰恰應該是“中國經驗”。如果把中國經驗和個人體驗對立起來,而單獨強調后者的重要性,那么,個人“體驗”所見出的“詩情”和“意義”,就失去了衡量和評價其真偽、深淺、價值高低、新穎程度的客觀標準。
進一步說,從創作過程來看,“個人體驗”和“中國經驗”也是不應該被割裂的。別林斯基指出:“在藝術中,正像在大自然中一樣,普遍事物若要不始終是抽象概念,就必須特殊化起來,成為單獨的、有機的現象。因此,每一部藝術作品都是某種單獨的、特殊的東西,但卻滲透著普遍內容——概念。”這里所說的“概念”,就是普遍事物,因為普遍事物的“普遍性”,總是通過一定的“概念”來表示的。反過來說,概念或普遍事物,包含著無限的個別性、特殊性和豐富性。對“中國經驗”,也應作如是觀。
具體來說,“中國經驗”是對中國國情、社會生活所發生巨大變化的理性概括,是概念和普遍事物,作家對它的“體驗”,則是個別和特殊。而創作過程,其實就是“將普遍事物特殊化”的過程。特別應該指出的是,在創作中,作家的“個人體驗”和“中國經驗”是相互依賴、相互作用、相互印證、相互纏繞的,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如果用“中國體驗”置換“中國經驗”,就是單純地強調個別性和特殊性。這樣的個別和特殊,既可能是中國經驗的特殊化,也可能只是停留于現象層面的浮泛之作。根據別林斯基對創作過程的論述,“中國經驗”的提法,同時強調了個人體驗與中國經驗的結合。而單純地強調個人體驗,對“中國經驗”的表達則存在著或然性。因此,“中國經驗”較之“中國體驗”的提法,更恰當,更全面,更符合創作實際。
當今的文學,與別林斯基的時代相比有了很大的變化和發展。在浪漫主義、現實主義之后,又相繼出現了現代主義、后現代主義及其各種各樣的流派。各種主義和流派的不同,歸根到底是彼此對世界認識上的不同,由此帶來了表現手法的變異和不同。現實主義強調“再現”,現代主義熱衷于“表現”,后現代主義書寫的是世界、歷史、事物的所謂偶然性、非理性、碎片化和不可知。但這也是他們對世界的一種理性看法。所以,各種主義和流派的作家的作品雖然不可同日而語,但又有其相同之處:強調書寫“個人體驗”,甚至特別強調表現“自我”。但這只是手段而不是目的,目的則是表達作家對世界、事物、歷史的認知和看法,一些先鋒派作家的作品尤其如此。相反,現實主義倒講究作品所表達的意義“越隱蔽越好”。
如此看來,別林斯基的論斷并沒有過時。它是對現實主義作家創作過程的精辟概括,同樣也適用于其他主義和流派。對于中國作家來說,就是要以“個人體驗”來表達“中國經驗”。惟其如此,才能使作品既有獨特性,又沒有陷入表面和膚淺的危險,從而有效地避免概念化、模式化和虛假化。
(編輯:高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