樹立正確文化政績觀要摒棄“GDP崇拜”
“把文化改革發展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列入各級政府效能和領導干部政績考核體系。”溫家寶在十二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上所作工作報告中的這一闡述,歷史性地將文化改革發展與領導干部政績考核體系掛鉤,必將對今后文化改革發展產生極大影響。樹立正確的文化政績觀,是擺在各級領導干部面前的重大現實課題。
首當其沖的是,文化政績觀必須摒棄“GDP崇拜”。對于領導干部尤其是各級政府主要負責人的政績,一個十分方便的考核指標就是GDP。這固然沒什么不對,因為它是一個有很強操作性、且能反映一地經濟發展成績的指標。但當把一切都交給GDP的時候,問題就出現了。就經濟領域來說,為了拉動GDP的增長不計代價,已經出現重大危機,良田被占、環境污染等惡性事件大面積出現。社會各界近年來對綠色GDP的呼喚,正反襯了經濟領域“GDP崇拜”的惡果。
隨著將文化改革發展列入各級領導干部政績考核體系的提出和逐步實施,人們有理由擔心經濟領域的“GDP崇拜”在文化領域蔓延滋長,并由此產生更為復雜的負能量。這絕非杞人憂天。事實上,文化領域的“GDP崇拜”早已顯露苗頭,且大有愈演愈烈之勢。如文化產業園區遍地開花(不少成了房地產項目)、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過度商業化開發(非物質文化遺產被破壞)、大建博物館大劇院(雖因投資巨大拉動GDP但卻因脫離實際淪為擺設)等案例,可謂屢見不鮮。文化當然可以創造GDP,日本、美國等發達國家文化創意領域的經濟貢獻名列前茅就是最好的例證。但當以抓經濟工作的方式抓文化,以唯利是圖的方式抓文化,我們將同時輸掉文化和經濟。抓得越起勁,輸掉的就越多。
道理不言自明。文化是民生,關乎人的生活、精神和情懷,直指人的心靈。文化除了為產業開發提供無限可能,同樣重要甚至更為重要的是傳承歷史,滿足人們的精神需要,為人們提供精神庇護所和塵世的安慰。為政者當然應該在遵循文化發展規律的基礎上,善于運用市場經濟的手段盤活適合盤活的文化資源,進行各種形式的產業開發,不斷提升文化產業對GDP的貢獻,努力將文化產業打造成為國民經濟支柱型產業。另一方面,更應該通過各種靈活多樣的方式,推動文化事業的發展與繁榮,創造各種條件激發優秀文藝人才和優秀文藝作品的不斷涌現。尤其應大力興辦政府買單的公益性文化,讓老百姓的文化權益得到有效保障。在這些似乎不能拉動GDP的文化領域,各級政府和領導干部不僅不應該視而不見,更應該有所作為、大有作為。這些領域,也應該成為文化政績考核的重要方面。
另外,文化的特殊性也決定了文化政績的考核不應該局限于一時。文化產業的發展當然可以參考經濟指標,但說到底,文化如水,潤物無聲,文化方面的很多事情必須長時間孕育、發酵,才可能生根、開花、結果,如果非要在為官一任中為求速成拔苗助長,那只能是對文化的傷害。這也是文化政績觀要警惕“GDP崇拜”的重要原因。
提出考核領導干部文化政績,對于進一步提升文化工作在政府全局工作中的地位和各級政府領導對文化工作的重視程度,無疑具有重大戰略意義。期待各級政府領導真正懂得文化、會管文化,期待有關方面盡快出臺符合科學發展觀、符合文化發展規律、告別“GDP崇拜”的文化政績考核體系,助力中華文化的繁榮發展。
(編輯:偉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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