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消費增長空間何在?
十七屆六中全會和國家“十二五”文化改革發展規劃都強調,文化建設要以滿足人民精神文化需求為出發點和落腳點,文化發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十八大報告更明確提出,文化軟實力進一步增強,文化產品更加豐富,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基本建成,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重要內容。
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需求”主要表現為消費需求,滿足人民群眾“基本需求”主要體現為滿足包括文化消費需求在內的基本消費需求。擴大文化消費需求,增加文化消費總量,提高文化消費水平,促進城鄉文化資源均衡共享,既是文化產業發展的內生動力,又是推進文化建設、促進文化生產的終極目標之一。
對于任何一個國家、任何一個地區來說,如果社會人群的文化消費需求低下,那么文化生產就不可能得到發展,文化軟實力更是無從談起。一個國家或地區的文化生產發展,當地社會人群的文化素養提升,正是其文化軟實力的社會基礎。具體落實到這一國家或地區的社會人群之上,正是通過其文化消費需求的規模和質量得以體現。
最近幾年,國內文化產業研究界有一種說法,即根據“國際經驗”,當一國一地人均生產總值達到3000美元時,文化消費將進入快速發展階段,以此推測當前中國文化消費總量,應當已經達到4萬億元。
事實上,在中國人均產值超過3000美元的2007年,全國城鄉文化消費總量僅僅有0.6283萬億元,人均文化消費為476.73元;到2011年,全國城鄉文化消費總量也只有1.0126萬億元,人均文化消費為753.36元。現實與“慣例”之間的距離為何如此之大?即便以2011年來衡量,其間差距約達3萬億元,不足的部分哪里去了?實在值得深究一番,從中或許能夠找出擴大文化消費需求的可行路徑,準確把握并切實充盈全國文化消費需求增長空間,使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這一重要內容真正落到實處。
分析檢測1991年—2011年全國城鄉文化消費需求增長諸多相關方面的變動態勢,就會有驚人發現:假設在國民生產總值增長─→城鄉居民收入提高─→必需消費之外余錢增多─→文化消費需求增進之間,保持歷年各項最佳比例關系值,同時把城鄉之間文化消費需求差距保持在歷年最小程度,那么2011年全國城鄉人均文化消費應達到3053.63元,文化消費需求總量可達到4.1045萬億元,也就達到“國際慣例”中的4萬億元的標準。這些假設以既往20年間現實情況作為參照依據,本來就是曾經做到的,也是現在應該做到的。
在這里,全國文化消費需求增長的諸多差距已經一目了然:一方面,經濟發展與基本民生增進、文化消費需求增長之間存在著明顯差距,居民收入增速跟不上經濟發展增速,文化消費需求增長大大趕不上居民收入增多帶來的積蓄增高;另一方面,城鄉之間文化消費需求增長存在著不均衡的情況,20年來文化消費城鄉比擴大了60.83%,特別是最近10年持續加速擴大。倘若繼續維持目前狀況,那么即使到2020年,全國文化消費需求總量也只有3.4410萬億元,仍然不足“傳說”中的4萬億元。
在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最后進程的預期目標測算中,取1991年—2011年國民生產總值增長─→城鄉居民收入提高─→必需消費之外余錢增多─→文化消費需求增進之間歷年各項最佳比例值,同時取同期文化消費城鄉比歷年最小值,進行“應然”增長空間推演。如果至2020年能夠實現過去20年間曾經出現的各項“最佳”協調性,包括城鄉之間“最佳”均衡性,那么在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最后進程中,到2016年全國文化消費需求總量就將超過4萬億元,達到4.7981萬億元,最終到2020年將達到16.6556萬億元。
文化消費需求是人們認知能力、判斷能力、感悟能力、鑒賞能力、審美能力等在內的綜合外在表征。一個國家的文化消費總量,一個社會人群的文化消費水平,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反映這一國民群體的精神生活狀態,可以體現這一國家社會的文化創造和生產能力,所謂國家總體文化實力恰恰是從這里起步。
一個“全面建成”的“小康社會”應該是精神文化生活相對富足的社會,全國城鄉居民的文化消費需求總量就是一個起碼的衡量指標。按“國際經驗”得出的4萬億元其實并不足道,從以往20年來發展狀況中揭示出來的現實差距卻足以讓人警醒。即便實現既往年度“最佳狀態”的應然目標測算,在技術上提供了一種簡單易行的檢測方法,在現實中也實在不過是一種最低限度的期待。
(作者為云南省社會科學院文化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員,《中國文化消費需求景氣評價報告》系列主編)
(編輯:偉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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