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代考驗:機遇與挑戰——十六大以來經驗與啟示述評之二
新華網北京10月29日電 機遇前所未有,挑戰前所未有,中國再次走到重要歷史節點。
回望十年,風云際會——
黨的十六大以來,中國牢牢把握機遇,在不平坦的道路上迎難而起,創造了舉世矚目的“黃金歲月”。
放眼未來,萬象云屯——
當中國站上新臺階、展望新高度之時,內外局勢又發生了復雜的變化。困惑和疑問出現了:“中國奇跡”是否已走到盡頭?
7月23日,在省部級主要領導干部專題研討班上,胡錦濤總書記的講話再次為中國未來劃定坐標:“我國發展仍處于可以大有作為的重要戰略機遇期。”
能否繼續抓住和用好戰略機遇,已成為建成全面小康社會的關鍵所在。時代考卷擺在面前,我們如何作答,關系著中華民族命運走向、成敗興衰。
非凡十年,戰略機遇期凝聚中國智慧
2012年,“神九”與“天宮”成功交會對接,我國一躍成為世界上第三個完整掌握載人航天基礎技術的國家,被國際輿論贊為“中國邁向航天大國跨越性的一步”。
從“神五”到“神九”,十年來,中國以“五連跳”完成了當年美、蘇從“首飛”到“對接”的繁復過程。載人航天工程總設計師周建平解析,我國抓住了世界信息和電子技術大發展的機遇,后來居上,在更高的起點上自主創新,實現了跨越與追趕。
新世紀中國載人航天搶占太空科技制高點的傳奇歷程,恰似中國十年發展的生動縮影。
這十年,是中國跨越式發展的十年,是中國國際地位迅猛上升的十年,是中國人民生活水平飛速提高的十年。取得如此輝煌成就,得益于對“重要戰略機遇期”的把握和運用。
發展中國家要掌握自己的命運,就必須了解自己的機遇在哪里。
世紀之交,兩大時代特征進入視野:和平與發展成為世界的主題,經濟全球化已成大勢所趨。總攬全局,黨的十六大報告提出:“二十一世紀頭二十年,對我國來說,是一個必須緊緊抓住并且可以大有作為的重要戰略機遇期。”
這一具有歷史意義的戰略定位,成為十年來中國大政方針、決策部署的先決框架。
國防大學教授金一南說,“9·11”事件后,國際恐怖主義成為影響全球安全的突出因素。西方發達國家遭遇內外兩條戰線的威脅,其戰略部署和力量投放受到嚴重牽制,我們抓住了這一時機,集中精力把自己的事情辦好。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對外經濟研究部部長隆國強從另一個角度分析:“加入世貿組織之后,我們抓住全球勞動密集型、出口導向型產業跨境轉移的機遇,充分發揮勞動力成本低廉的優勢,成長為制造業大國和外貿出口大國。”
十年間,我國經濟總量從12萬億元增加到47萬億元,以年均10%以上的速度增長,連續趕超意、英、法、德、日五國,躍居世界第二大經濟體。
歷史罕見的“中國速度”背后,是深謀遠慮的“中國智慧”。把握戰略機遇期,實現了超常規發展;在發展實踐中,又加深了對戰略機遇的認識。
面對機遇,要敢抓。機遇總是極為寶貴、稍縱即逝,只有果斷行動,乘勢而上,才能在長遠發展中贏得主動。
張國軍,天津郊縣一個普通農民,兩年前由于偶然學會開網店改變了命運,把自家田里的有機蔬菜在網上賣得紅紅火火。他說:“我抓住了機會,也錯過了機會。要是再早做一年,收益會更好。”
一個家庭折射全國。這十年,我們認清形勢,敢為人先,不為風險所懼,不為干擾所惑,頻出拉動增長的“大動作”,頻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大手筆”,將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推上了新境界。
面對機遇,要會抓。機遇總是垂青有準備的人,只有見微知著,未雨綢繆,才能在激烈競爭中脫穎而出。
“如果有一天,公司銷售額下滑、利潤下滑甚至會破產,我們怎么辦?”2001年,正當華為公司“錢途”光明之時,總裁任正非的一篇《華為的冬天》震驚業界。在內部管理、業務流程、供應鏈等環節一系列改革推動下,華為不僅安然渡過了“IT業的冬天”,并且躍居全球最大的電信網絡解決方案提供商和電信基站設備供應商之一。
戰略機遇期并非僅僅屬于中國。放眼全球,美、俄、日、歐紛紛瞄準新世紀前一二十年,制定了整體振興計劃。而中國之所以邁上新臺階,靠的是改革開放30多年的物質積累和制度準備,靠的是敏銳的眼光和靈活的策略。
面對機遇,要搶抓。機遇與挑戰常常相伴相生,只有危中尋機,化危為機,才能開辟新的發展空間。
今年9月,當我國最大海外并購案——中海油收購尼克森進入加拿大政府審批階段時,已無人吃驚,因為國際金融危機以來類似消息屢見不鮮。吉利并購沃爾沃、三一重工并購德國普茨邁斯特,中聯重科并購意大利CIFA……抓住歐美人才、技術價格下跌的時機,中國企業“走出去”戰略大大邁進了一步。
中國應對國際金融危機,堪稱化危為機的經典案例。2008年金融危機陰云壓城之時,我們變壓力為動力,變被動為主動,以危機倒逼經濟結構調整和發展方式轉變。此后,我國不僅率先實現經濟總體回升向好,而且使經濟社會肌體更加健康。我們又促成二十國集團(G20)峰會,推動國際格局的調整,由此走向世界舞臺的中心,話語權、影響力都達到了新的高度。
“禍兮福之所倚,福兮禍之所伏”,中國先哲早已闡明挑戰與機遇互相轉化的辯證法。
(編輯:子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