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藝術報]這樣的“戲霸”可以有
“‘霸’是品質的保證啊!不過我只在創作上強勢,在藝術創作上,我敢于和所有人為敵。”最近,剛剛主演了電視劇《丑角爸爸》的著名演員李保田,在接受媒體采訪時如此回應其曾被戴上“戲霸”帽子一事。他坦言,早在1975年在一個文工團排演《江姐》時,他就因為拒用不會演戲的漂亮演員,而被人指為“戲霸”,當時覺得這個稱謂是恥辱,但現在卻覺得是一種光榮。筆者覺得,倘若以保證藝術品質為前提,被封為“戲霸”又如何?如此“戲霸”多一些又何妨?
近年來,“戲霸”一詞被頻頻提及,眾多影視界大腕紛紛“中槍”,姜文、陳道明、張豐毅、斯琴高娃、寧靜、劉曉慶、王志文、李幼斌、張鐵林乃至周潤發、周星馳等等都曾被冠以這一稱號。應該說,從古至今,被冠以“霸”字的詞語大多都蘊涵著貶義,“霸”就代表強橫無理、仗勢欺人,而“戲霸”在人們的印象中,也往往意味著越俎代庖修改劇本,對他人頤指氣使,甚至利用自己的高票房號召力謀取不合適的利益,是大牌中的大牌。然而縱觀“中槍”的演員中,很多都是公認的演技精湛、個性獨具、每塑造一個形象都會得到好評的老戲骨,對于他們,很多觀眾甚至與其合作過的導演和演員也都認為“戲霸”一詞實在言過其實,他們只是對作品的要求比較高而已,并非真正意義上的“戲霸”而是“戲癡”。所謂的“戲霸”是否真的如某些傳言所說蠻橫、耍大牌,我們不得而知,但如果像李保田所說那樣為了保證作品品質而在藝術創作上敢于堅持己見,還是應該提倡的。其實這也從側面體現了演員的敬業精神和負責態度,是演員對藝術的一種堅守。
喜歡改戲、給人說戲,仿佛是“戲霸”們給人的一致印象。然而不可否認,現在很多影視劇本內容空洞、脫離實際、情節不合理,而一些演員的表演亦是粗淺表面、矯揉造作,只會賣萌、耍帥、裝酷,以緋聞、裸露、作秀博上位、提高收視率和票房,如此拍攝出來的作品質量可想而知。相比之下,“戲霸”們認真面對每部戲、每個角色,對于藝術水平的較真和“霸道勁”也就顯得難能可貴了。獻給觀眾質量上乘的作品應該是所有演職人員共同努力的目標,不光是導演、編劇,演員同樣有責任,因而對于不合理的、值得商榷的情節和表演,演員可以也有必要提出修改意見。正如一位新人演員曾經對陳道明改戲的做法表示贊同時所言,因為其意見很多都是非常合理的,這是在學校無法學到的技巧。而對于曾經有業內人士爆出的某新星仗著男友是投資人,對演技派男主角說“我不會演戲,你看著辦”的行徑,“戲霸”們敢于說不也是值得激賞的。
但這并不是說,大腕演員就可以享有特權,能夠隨意改戲。畢竟不同的崗位有著各自的職責,導戲有導演,寫戲有編劇,拍攝有攝影師,裝扮有造型師、服裝師,而演戲有演員,各司其職才能團結無敵,拍出好戲。筆者認為,既然是為了追求更高的表演與藝術水平,那么在健全法律法規、各方都遵守契約精神、恪守職業道德之外,對于在工作中產生的分歧和不同意見,不妨多一些溝通和協商,從而找出更好的表現方式和解決方法,到那時也許就會少了很多關于“戲霸”的傳說。
(編輯:子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