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錢就能得獎?——關于文化現象的思考之二
由政府部門和各級協會、組織以不同形式舉辦的各種規模的文藝評獎,對繁榮文藝創作,培養、鼓勵優秀人才成長發揮了積極的作用。但一段時間里,文藝評獎受到一些功夫在“詩”外的不正之風的嚴重干擾,出現一些亂象,引起眾多有識之士的憂慮。
被利益“異化”的評獎
“文化不良現象,從評獎開始。”中央人民廣播電臺資深編導、中國廣播電視學會《廣播文藝(小說聯播)》研究委員會原副會長葉詠梅說。她以自己熟悉的廣播劇評獎為例:“政府為廣播劇設獎,是為了扶植在市場經濟條件下處于‘滑坡’的廣播劇創作,在評獎的刺激鼓勵下,全國的廣播劇創作一度達到了一個高峰。然而,隨著評獎過程中不良現象的發生,評獎被嚴重‘異化’了。”
葉詠梅介紹,廣播劇在廣播的各藝術門類中,創作難度較大、制作成本較高,而收聽率和市場認可度卻不高,這導致了絕大多數省市廣播電臺既缺少節目源,也沒有播出時段和平臺。然而,因為獲獎既對個人的職稱評定和職位升遷有重要作用,又可算作地方領導的“政績”,在利益驅動下,出現了一種奇怪的現象——一些廣播電臺花費大量資金制作只為評獎而不為播出的廣播劇。
葉詠梅認為,這種以獲獎為導向的功利行為,已成為滋生不正之風的土壤。一方面,一些廣播電臺帶著資金到北京,找北京作者寫劇本,找北京演員演播,甚至在北京完成制作,相當數量的劇本主創人員同參賽臺毫無關系,實際上是參賽臺用錢買了這個作品。另一方面,為了確保得獎,在劇本選定和修改階段,以及制作完成后,都會召開專家論證會,一筆不菲的劇本審閱費和審聽費是少不了的,而其中有的專家就是獎項的評委。
“被利益所‘異化’的廣播劇評獎,不僅無助于推動廣播劇發展,相反嚴重侵蝕著這個行業。而沒有全國性的廣播劇創作和制作,廣播劇就不會迎來真正的春天。”葉詠梅說。
事實上,不止是廣播劇評獎,這種不正之風在其他評獎中同樣存在。東北師范大學傳媒科學學院副院長敖柏認為,一些協會評獎、部門評獎,由于少數評審人掌握話語權。于是便有人公開推廣宣傳或私下公關托付,更有甚者評審人之間展開利益交換。“這些不僅傷害了從事研究工作的有志之士的熱情,而且形成了一種逐漸蔓延的浮躁學風,滋生了項目和獲獎成果壓倒一切的庸俗學術價值觀。科研人員被各種以獎項為尺度的申報、晉職牽引著,自然失去了學術研究本應有的平和求真的心態。”敖柏對記者說。
據了解,除政府獎外,還存在著大量的半官方獎或民間獎,而它們大多脫不了“文化搭臺,經濟唱戲”的模式。一些組織或機構樂于與地方政府合作辦獎,作為“創收”項目,以贏取經濟回報,而地方政府也樂于“花錢買名”。北京人民藝術劇院導演李六乙告訴記者,一般由當地政府出資合辦的評獎,都會預留一個或數個獎項給當地的演員或作品,這已成為評獎中的潛規則。“這一無視藝術標準的行為最終傷害的是藝術本身。”李六乙說。
獎項泛濫:評獎還是“平獎”?
“國內有的文學獎項到后來都不是在評作品了,有點兒像是在評先進。”在今年的兩會上,全國人大代表、作家阿來批評國內文學獎亂象時直言不諱,“一次得獎十幾個人,甚至幾十個人,大家就可以拿著證書去評職稱、調工資了,這樣的文學獎對個人有好處,對文學卻是一種傷害。”
阿來說,一方面我們國家缺少在全世界范圍內能得到公認的文學大獎;另一方面官方、半官方辦的小獎又太多了,很多獎評到最后往往變成了評先進、分果果,打招呼、拉關系的各種不正之風也普遍存在,評出來的一些作品、作家名不副實。
中國的各類文學評獎五花八門,很多評獎設獎目標、評獎對象并沒有清晰的定位。比如,一個冠名為“吳承恩文學藝術獎”的獎項,評獎對象是“短小說”,而且限于發表在《短小說》雜志上的作品。而名為“羅貫中文學獎”的評獎,由某地區煤炭地質作協主辦,“征集對象為全國煤炭地質系統職工”的作品。這些獎的定位與獎項上的作家名字之間幾乎沒有任何內在聯系,從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評獎的泛濫程度。
而在影視界,評獎的“雙黃蛋”現象飽受詬病。比如第十四屆華表獎,優秀導演、編劇、男女演員,全部下出“雙黃蛋”;總計24個獎項,共有102個提名,頒出54個獎杯,中獎率超過了50%。第二十八屆電視劇飛天獎在優秀導演、優秀編劇、優秀男女演員等重要獎項上也連續孵出“雙黃蛋”,甚至“多黃蛋”;優秀電視劇獎項中,一等獎有11個,二等獎有12個,三等獎也有10多個。
為什么獎項那么多?不但觀眾頗有微詞,連業內人士也有不滿。相關人士表示,一次評獎出爐多個“影帝”“影后”,是“只求最多不求最好”的“大鍋飯”平均心態所致。
“本來設置文學獎的目的就是要把好的作品、好的藝術家推介給公眾,但是國內很多文學獎項不僅達不到這個目的,反而對文學的發展有副作用,變成了一部分人的福利,去領個獎狀、拿點獎金而已。”阿來認為,評獎泛濫使獎項失去了基本的公信力,最后受傷的是文學和作家、文化和公眾。
規范評獎須先規范評委
“我們要想設立一個真正的國家文學大獎,使其在國際上有公信力、知名度,必要有兩個前提,一個是要讓這個獎具有很高的門檻,不是誰想得就能得的,一定要少干預;另一個就是要有國際認可、真正有水準的評委。”阿來認為,現在國內的一些獎項該調整的就應該調整,該合并的就盡快合并。
葉詠梅認為,“只有評委的風氣正,才能建立起文藝評獎的好風氣”,因此應該嚴格審核評委在思想作風和專業水平上是否稱職。評委不能實行“終身制”,對不稱職、徇私舞弊者一定要嚴肅處理。
“要從根本上改變評獎亂象,先要在全社會樹立不以獎項論英雄的觀念,并從組織手段上予以配合。應減少獎項所帶來的利益‘附加值’,這樣才能使評獎回歸其本位。”敖柏說。
(編輯:曉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