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再讓兒童充當兒童節的道具了!
在很多人印象中,小孩子都會對“六一”兒童節這一天充滿企盼。但在小學生佳佳眼里,過這個屬于自己的節日就像闖一個難關。
離兒童節還有半個月的時間,湖南沅江的這名小學生,“為了給學校爭榮譽”,幾乎每天都按要求參加節目排練,一遍又一遍。
“‘六一’兒童節本來就是我們的節日,現在卻變成了你們大人利用的工具,我們只盼望著兒童節快點過去,真的,快點過去,明年最好不要再過了。”佳佳半夜里溜進家里的書房,在電腦上敲下這些表達失望心情的字句。
和佳佳一樣,很多孩子開始畏懼這個由成人設計的節日。它本應是成人世界送給孩子們的禮物,卻變成一種學校、父母等大人們自我滿足的工具。
有的學校不顧學生意愿,相互攀比而搞大型文藝匯演;有的父母見孩子放假沒事干,給他們報名參加各種補習班;有的官員走馬觀花地慰問,說幾句要愛護兒童的套話,看兩眼孩子們編排的歌舞,然后拍拍屁股走人。
在這個按成人的思維設計的節日里,我們的孩子在哪里?
他們在陽光暴曬的操場上,就像佳佳,頂著日頭,流著汗水,圓潤的臉蛋曬得黝黑,卻在堅持排練。
他們在補習班或狹小或擁擠的教室里,看書聽講,埋頭做題寫字,心里卻想著真正過一次輕松快樂的節日。
他們在迎送的紅地毯兩邊,在隆重儀式的角落里,在舞臺上賣力地跳和演,在臺下耐著性子陪著看。
這些不是抱怨式的想象,在過去的很多個兒童節里,這些都是隨處可見的事實。在即將到來的這個兒童節,它們依然可能是很多孩子逃不過的痛苦。
大人們習慣了以自己的方式來定義孩子們的快樂。而孩子,不過是演繹這些“快樂”的道具。大人們高興不高興,滿意不滿意,也成了衡量和評價兒童節的尺度。
可是兒童節設立的初衷,本是為了保障兒童的根本權益。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的基本精神是要尊重兒童,而其核心內容就是尊重兒童的權利——尊重兒童游戲的權利,尊重兒童參與和表達意見的權利,尊重兒童選擇的權利。
拿這些條條框框來比對,無非是想說明一個問題:兒童,才是兒童節的主體。在即將到來的這個兒童節里,與其讓家長累,老師累,領導趕場慰問也可能累,孩子忙忙碌碌更累,不如把這個節日真正地還給孩子們。
小學生佳佳發在紅網上的訴苦信,引起很多老師和家長的討論。5月13日,紅網掛出的一項同步隨機調查顯示,有八成多的家長表示不贊成學校舉辦“六一”大型文藝匯演,或稱需尊重孩子的意愿,而贊成的不到15%。
湖南省沅江市教育局局長劉振坤給佳佳寫了回信。“從今年開始,我們將通知你們的老師,‘六一’兒童節這一天,不布置任何形式的作業,讓你們真正感受到節日的快樂。”這位局長還表示,將在全市范圍內調查了解,如果有學校不顧學生意愿,相互攀比而搞大型慶典,加重孩子的負擔,教育局將采取措施予以制止。
這是我們歡迎的改變,也是孩子們期待的改變,并且是可以推廣的改變。
在成人世界里,大人們應負起的責任,是解決教育異化而產生的問題,比如功利化的教育體制,繁重的課業負擔,農村“留守兒童”的困境,等等。一個能夠保護兒童健康、快樂、平等成長的社會環境,比任何節日禮物都重要。
孩子不是大人作秀的附庸,也不是家長用來標榜和炫耀的“掙分機”。他們作為獨立的生命個體,有著自己的意志。在這個往往為成人意志所操控的節日里,孩子最需要的,恰恰是從成人世界里解放出來。
因此,尊重孩子們,把他們的節日還給他們,比任何以成人思維設計的慶祝都要有意義。給孩子們自由,就是對兒童節最好的慶祝。正如那位教育局局長所說:“就把這個當成是送你們的小小禮物,好嗎?”
(編輯:偉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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