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2年7月調往中央工作,任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1954年改為國務院)副總理兼財經委員會副主任,后又兼任政務院交通辦公室主任和財政部部長。1954年任中共中央秘書長、組織部部長,國務院副總理,國防委員會副主席。在反對高崗、饒漱石陰謀分裂黨、篡奪黨和國家最高權力的重大斗爭中,作出重要貢獻。
1955年4月中共七屆五中全會上,被增選為中央政治局委員。1956年9月在中共第八次全國代表大會上,作修改黨章的報告。在八屆一中全會上,當選為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中央委員會總書記,成為以毛澤東為核心的中國共產黨第一代領導集體的重要成員。1959年任中共中央軍委常委。在任總書記的10年中,協助中央主席、副主席主持中央的日常工作,為社會主義制度的建立和發(fā)展、為探索適合中國國情的建設社會主義道路,進行了卓有成效的工作。1956~1963年,多次赴莫斯科同蘇聯領導人進行談判,堅決維護中國共產黨獨立自主的原則立場。
1966年“文化大革命”開始以后,失去一切領導職務。1969~1973年間下放到江西省新建縣拖拉機修造廠勞動。
1973年3月恢復國務院副總理職務。1974年4月代表中國政府出席聯合國第六屆特別會議,在會上系統地闡述了毛澤東關于三個世界劃分的理論。他主持起草了周恩來在第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上的《政府工作報告》。1975年1月任中共中央副主席、國務院副總理、中央軍委副主席和中國人民解放軍總參謀長。周恩來病重以后,在毛澤東支持下,他主持黨、國家和軍隊的日常工作,針對“文化大革命”造成的混亂局面進行全面整頓,得到全國人民的衷心擁護,收到顯著的成效。由于“四人幫”的誣陷,1976年4月又被撤銷一切職務。
1976年10月“四人幫”被粉碎,“文化大革命”結束。
1977年7月中共十屆三中全會恢復了他原來擔任的黨政軍領導職務。1977年8月召開的中共第十一次全國代表大會上,當選為中共中央副主席。1978年3月當選為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五屆全國委員會主席。他首先推動思想路線的撥亂反正,反對“兩個凡是”的錯誤方針,領導和支持開展真理標準問題的討論,提出必須完整地準確地理解毛澤東思想。他還提出要盡快把全黨工作重點轉移到經濟建設上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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