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1919:為何盛極而衰?
曾經的藝術中心如今已人去樓空
近日,關于山東省復合式經典創意產業集聚區——青島1919文化創意產業園(以下簡稱“1919”)已成為一具空殼的消息在網上不脛而走。1919占地面積達130畝,作為青島市文化創意產業十大重點園區之一,創立之初紅極一時。然而開園不到4年時間,如今的衰敗景象不禁讓人唏噓,昔日的重點工程竟最終淪為“欠薪項目”。
“這不是我預期的樣子”
據了解,1919在2009年由青島創意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創意公司”)開發,是在利用卷煙廠舊廠房的基礎上加以改造,打造成青島的“798”藝術聚集區。但規劃中除1919煙草博物館、青島創意中心、當代藝術中心等文化項目外,還包括建設國際建材博覽中心這一與文化園區聯系并不緊密的商業項目。
進入1919美術館,穿過走廊,標有號碼的藝術家工作室房門緊閉,透過玻璃窗望去,要么堆放凌亂的雜物,要么是空房間。在僅有的兩間開放的工作室內,幾名學生正在老師指導下學習油畫課程。在標有“山東省雕塑藝術家協會”的房間里,鋪滿塵土的地面似乎表明協會早已撤離。在樓層入口處標識的“山東水彩畫創作中心”及“維也納當代亞洲藝術交流發展中心”等機構,在樓層內并沒有蹤跡。
“這不是我預期的樣子,當前這種環境遠遠無法產生藝術家集聚效應。”在3層的一間工作室里,水彩畫家宿仁昌無奈地表示,起初來這里作畫、辦展覽的目的是希望借助園區平臺營造的藝術氛圍吸引人氣,同時加強與其他藝術家的交流。然而,目前常年開放的工作室不足10家。
“一期項目改造后面積近20萬平方米,二期1919創意大廈等項目面積近22萬平方米,總面積將達42萬平方米,是山東省內規模較大、門類較全、品質較優的創意產業集聚區。建成后將吸納約2000個企業入駐,實現就業1萬人以上。”這是2009年1919剛開園時的新聞報道。如今的衰敗與當初的這一目標形成了鮮明反差。
園區的另一位畫家劉志芳坦言,園區剛成立時確實經歷過短暫的輝煌期,隨著各藝術機構相繼入駐,青島當地大批藝術家慕名而來,入駐該園區的藝術家們幾乎每人每年都會舉辦一次省級以上的藝術展。
談及造成這種局面的原因,上述兩名畫家認為,在于缺乏專業的文化園區運營管理人員,加之地理位置較為偏僻,商業配套設施較少,因而難以聚集人氣,從而導致經營不善。
土地性質引發爭議
據了解,園區改造建設的施工方,曾于2009年先后4次與創意公司簽訂有關卷煙廠舊廠房改造與擴建的施工合同。在項目初期存在資金不到位的情況下,各種建設材料的購買由施工單位先行墊付,直到項目快停工時才收到部分材料款,用于繼續施工建設。
“導致當前這種局面的并不僅是經營不善,根源還在于這塊地的土地性質沒有轉變。”創意公司相關負責人透露,2009年3月,在當地政府的政策鼓勵下,土地所有方與創意公司簽訂合作協議,將原卷煙廠閑置廠房租賃給創意公司使用,并授權其在原廠房改造和擴建的權利。
創意公司負責人直言,正是由于產權方沒有履行合同中的將土地性質由工業用地轉為商業用地,因而導致建材商城從規劃到消防都無法得到驗收,進而無法結算工程款項。若在這種前提下開業屬于違法經營,出于保護商家利益,創意公司不得不陸續勸離了幾百戶商家,以至于淪為今天這種地步。
據創意公司負責人介紹,公司為改造建設該園區項目共投入數億元。由于沒有直接收入,粗略計算平均一年損失達3000萬元。
對此,產權方負責人表示,雙方簽訂的僅是簡單的廠房租賃合同,并不涉及土地性質的變更,后期出現的營業蕭條等與土地用途未變更無關,且近期青島市規劃局對其利用原有廠房,在土地用途不變更的情況下發展創意產業的行為予以書面確認和支持。
“如果是政府認定的文化園區,其可以在工業用地性質不變、建筑物不變、產權關系不變的基礎上建設。”青島創意100產業園同樣是在原青島市刺繡廠基礎上改建而來,其行政經理曹春盛證實,文化產業園區不需要將原有廠的土地性質由工業用地變為商業用地,除非是利用其作為純商業經營。
創意公司相關負責人則認為,1919的最終目的是要發展文化創意產業,為藝術家提供良好的創作環境,但是文化產業回報周期較長,產業鏈尚未成熟,最初為吸引藝術機構和藝術家進駐園區,甚至不收取任何房租。在這一前提下,必須有實體商業項目作為經濟支持,建設國際建材博覽中心正是出于這一考慮。
文化園區發展應掌握規律
目前,這場由土地性質引發的糾紛仍在持續發酵,但無法掩蓋的是創意產業集聚區衰敗的事實。近年來,在各地紛紛上馬各色文化園區項目的背景下,這樣的衰敗或許僅僅是冰山一角。
山東財經大學藝術學院院長范正紅表示,頻繁上馬的文化園區項目往往帶有地方政府和企業家急功近利的色彩,由此引發的文化園區興衰值得反思。這不僅是對文化發展秩序的破壞,而且在政策鼓勵的背景下,一些有實力的實體企業初涉文化產業,經營者本身缺乏對文化的理解,簡單切入容易付出代價。
“文化具有特殊性,同樣文化產業發展有其自身規律,往往文化產業園區的主導者、經營者本身缺乏對文化的理解,憑借經營實業的經驗和模式經營文化產業,這本身就是一種錯誤。”范正紅表示,文化園區的出路不是藝術家和藝術元素的簡單拼湊,而是需要一批有能力認定藝術品價值、藝術家層次的經營者和有文化底蘊的決策者做出宏觀規劃,在此基礎上深入了解文化產品消費群體的特殊性,改變傳統商品的生產模式。
北京大學文化產業研究院副院長陳少峰對于類似問題也曾表示,現在的文化產業集聚區基本上都是地產集聚,而文化產業園實際上需要的是創意文化企業的集聚。文化產業高速發展下,什么火了大家就一擁而上,大多數水平很低。對于這些問題,陳少峰建議,文化創意產業園必須具備兩個門檻:一是文化創意產業園內的文化產業收入必須占到一半以上;二是投資密度和收益密度要細化。
(編輯:竹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