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說于丹被哄:名人不是隨處可撒的胡椒面
時間:2012年11月26日來源:作者:
于丹此次馬失前蹄,表面上就是去了不該去的地方,即使你精通昆曲,面對的畢竟不是你的專長,實在沒有必要做這種可有可無的點綴。
最近,網(wǎng)上和報端關(guān)于于丹的負面新聞多了起來,使得她最開始出現(xiàn)在央視百家講壇上所塑造的形象有所受損。前兩天,在北大百年講堂的一場昆曲名角的演出上,于丹出場被哄而不尷不尬退下,一時占據(jù)了報端的一隅。由于事發(fā)北大,越發(fā)引人注目,由此北大連帶著吃“瓜落兒”。一時間,眾說紛紜,對于于丹,力挺者和拍磚者,兼而有之,以致拔出蘿卜帶出泥,涉及尊重與文明,甚至將蔡元培老先生的話“思想自由,兼容并包”也抻了出來,主辦方還說出了“網(wǎng)絡(luò)暴力”……雨打芭蕉,都向著于丹拋灑而來,水發(fā)海帶一樣,都在盡情地自說自話。
其實,這個時代,是大眾最愿意拿名人開涮的時代。但是,不要以為大眾朝云暮雨,是一會兒狂捧一會兒狠貶的變色龍。大眾的選擇,往往隱含著大眾文化中既定的審美取向和道德標準,盡管這樣的取向和標準有時候搖擺不定。這一次,大眾選擇了于丹,不能說大眾對于于丹是出于羨慕嫉妒恨,也不能說活該于丹倒霉催的偏偏要出席這樣的一場演出而導(dǎo)致無事生非。醋打哪兒酸的,鹽打哪兒咸的,總有一定的規(guī)律,腳上的泡都是走出來的。名人,尤其是文化名人走出書齋和象牙塔而粉墨登場走向大眾文化的舞臺,就一定如演員一樣,總會有盛有衰、潮起潮落,不可能總會有著光鮮的“挑簾好”,而不能有被喝倒彩兒的時候。這樣的規(guī)律,相信會給不僅于丹而是更多聰明的文化明星一個有益的提示。
于丹為這個社會奉獻了很多的“心靈雞湯”,做出了她獨有的貢獻,并不能因為是“心靈雞湯”就遭否定。雞湯畢竟不是白開水,更不是毒藥。只是雞湯總有喝膩的時候。大眾文化就是這樣?xùn)|邊日出西邊雨,在轉(zhuǎn)瞬之間尋找著下一個追捧的新偶像,就像在轉(zhuǎn)瞬之間找下一個開涮的對象一樣。這是作為走出傳統(tǒng)課堂和書齋而步入新媒體前沿的文化名人必須付出的代價。
因此,文化名人要明白,自己只是大眾文化旋轉(zhuǎn)機器的齒輪之一。他們所咬合的與其說是自己的專長——文化,其實不過是大眾文化對這些文化的興趣、利用和顛覆。大眾文化成為了一種生產(chǎn),便也就把文化名人置放在了一個生產(chǎn)的機制里,可以以包裝制造任何明星的方式,將包裝制造出的文化英雄捧上云端,也可以作為商品在有效期內(nèi)外分期升值或打折,乃至顛覆置于腳下。因此,此次在北大百年講堂的遭遇,于丹不是第一個也不會是最后一個文化名人。
文化名人需要有自知之明,自己即便再學(xué)有專長,哪怕是學(xué)富五車,也不可能包打天下,遇水搭橋,見山開路,處處逢兇化吉。文化名人不是萬金油,可以隨用隨搽;不是胡椒面,可以到處去撒。于丹此次馬失前蹄,表面上就是去了不該去的地方,即使你精通昆曲,面對的畢竟不是你的專長,實在沒有必要做這種可有可無的點綴。
在新媒體時代,文化當然不必再皓首窮經(jīng),固守書齋,當然可以借助網(wǎng)絡(luò)和電視,讓精英文化和大眾文化融合而彼此互惠,也可以成為文化產(chǎn)業(yè)鏈中的一種而受益于雙方。但是,需要警惕和自律的是,無論金錢的誘惑還是友情的出演,或是對方商家燦若蓮花的游說,有些地方,文化名人是要慎行的。并不是說那些地方一定是陷阱,但有可能是被利用的泥塘。而我們有些文化名人容易將這泥塘誤以為是席夢思軟床。
因為,我們的文化名人是處于眾目睽睽之下,正如后現(xiàn)代主義的研究者鮑德里亞所說的那樣:在這樣的時代里,“所有事物都暴露在信息和訊息殘酷無情的光芒里?!彼f的“光芒”尤為值得注意,我們常常被這樣的光芒所誤甚至刺傷,卻極愿意飛蛾撲火一般投向它。
(編輯:system)
最近,網(wǎng)上和報端關(guān)于于丹的負面新聞多了起來,使得她最開始出現(xiàn)在央視百家講壇上所塑造的形象有所受損。前兩天,在北大百年講堂的一場昆曲名角的演出上,于丹出場被哄而不尷不尬退下,一時占據(jù)了報端的一隅。由于事發(fā)北大,越發(fā)引人注目,由此北大連帶著吃“瓜落兒”。一時間,眾說紛紜,對于于丹,力挺者和拍磚者,兼而有之,以致拔出蘿卜帶出泥,涉及尊重與文明,甚至將蔡元培老先生的話“思想自由,兼容并包”也抻了出來,主辦方還說出了“網(wǎng)絡(luò)暴力”……雨打芭蕉,都向著于丹拋灑而來,水發(fā)海帶一樣,都在盡情地自說自話。
其實,這個時代,是大眾最愿意拿名人開涮的時代。但是,不要以為大眾朝云暮雨,是一會兒狂捧一會兒狠貶的變色龍。大眾的選擇,往往隱含著大眾文化中既定的審美取向和道德標準,盡管這樣的取向和標準有時候搖擺不定。這一次,大眾選擇了于丹,不能說大眾對于于丹是出于羨慕嫉妒恨,也不能說活該于丹倒霉催的偏偏要出席這樣的一場演出而導(dǎo)致無事生非。醋打哪兒酸的,鹽打哪兒咸的,總有一定的規(guī)律,腳上的泡都是走出來的。名人,尤其是文化名人走出書齋和象牙塔而粉墨登場走向大眾文化的舞臺,就一定如演員一樣,總會有盛有衰、潮起潮落,不可能總會有著光鮮的“挑簾好”,而不能有被喝倒彩兒的時候。這樣的規(guī)律,相信會給不僅于丹而是更多聰明的文化明星一個有益的提示。
于丹為這個社會奉獻了很多的“心靈雞湯”,做出了她獨有的貢獻,并不能因為是“心靈雞湯”就遭否定。雞湯畢竟不是白開水,更不是毒藥。只是雞湯總有喝膩的時候。大眾文化就是這樣?xùn)|邊日出西邊雨,在轉(zhuǎn)瞬之間尋找著下一個追捧的新偶像,就像在轉(zhuǎn)瞬之間找下一個開涮的對象一樣。這是作為走出傳統(tǒng)課堂和書齋而步入新媒體前沿的文化名人必須付出的代價。
因此,文化名人要明白,自己只是大眾文化旋轉(zhuǎn)機器的齒輪之一。他們所咬合的與其說是自己的專長——文化,其實不過是大眾文化對這些文化的興趣、利用和顛覆。大眾文化成為了一種生產(chǎn),便也就把文化名人置放在了一個生產(chǎn)的機制里,可以以包裝制造任何明星的方式,將包裝制造出的文化英雄捧上云端,也可以作為商品在有效期內(nèi)外分期升值或打折,乃至顛覆置于腳下。因此,此次在北大百年講堂的遭遇,于丹不是第一個也不會是最后一個文化名人。
文化名人需要有自知之明,自己即便再學(xué)有專長,哪怕是學(xué)富五車,也不可能包打天下,遇水搭橋,見山開路,處處逢兇化吉。文化名人不是萬金油,可以隨用隨搽;不是胡椒面,可以到處去撒。于丹此次馬失前蹄,表面上就是去了不該去的地方,即使你精通昆曲,面對的畢竟不是你的專長,實在沒有必要做這種可有可無的點綴。
在新媒體時代,文化當然不必再皓首窮經(jīng),固守書齋,當然可以借助網(wǎng)絡(luò)和電視,讓精英文化和大眾文化融合而彼此互惠,也可以成為文化產(chǎn)業(yè)鏈中的一種而受益于雙方。但是,需要警惕和自律的是,無論金錢的誘惑還是友情的出演,或是對方商家燦若蓮花的游說,有些地方,文化名人是要慎行的。并不是說那些地方一定是陷阱,但有可能是被利用的泥塘。而我們有些文化名人容易將這泥塘誤以為是席夢思軟床。
因為,我們的文化名人是處于眾目睽睽之下,正如后現(xiàn)代主義的研究者鮑德里亞所說的那樣:在這樣的時代里,“所有事物都暴露在信息和訊息殘酷無情的光芒里?!彼f的“光芒”尤為值得注意,我們常常被這樣的光芒所誤甚至刺傷,卻極愿意飛蛾撲火一般投向它。
(編輯:syste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