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資公司擅自冠名中國文交所
時間:2011年11月04日來源:證券時報網作者:
記者獲悉,在國家對文化藝術品產權交易市場政策尚未明晰之時,一家名為“中國文化藝術品產權交易所”的機構在深圳誕生。
按相關規定,“中國”兩字不能擅自用在企業或者是單位的名稱中。而這家直接冠名“中國文化藝術品產權交易所”的出現,讓投資者大為震驚。
有消息稱,中國文化藝術品產權交易所是由廣東匯昌國際投資有限公司聯合香港廣匯金融(國際)有限公司、美國收藏家協會等國際、國內權威藝術機構和實力金融企業共同發起成立的。
而記者致電時咨詢時,對方表示這是一家在香港注冊公司,其名稱使用符合香港法律之規定。整個交易所現在正在處于初步運營期,11月底將全部準備完畢。
(編輯:孫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