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音樂收費面臨“三座大山”信海光
簡而言之,就網絡音樂收費來說,有三座大山需要移除。其一是民意的大山。在網上免費收聽或者下載音樂,已經是中國網民多年以來的習慣,不管這種習慣是否合理,但總歸是一種客觀現實,相關網絡音樂平臺能否扛得住是個疑問。其二是技術的大山,但至少從目前看,技術上還很難解決這個問題。其三是法律的大山,如果技術無法保證正版音樂的傳播,則法律將成為唯一依靠。但事實是,在互聯網時代,人們對盜版的高容忍度使相關法律幾成空文。
因此,要真正實現網絡音樂的全面正版化,還須放棄“征稅式”思維,開辟創新之路。比如電視業的盈利模式就可借鑒——觀眾收看電視是免費的,但電視劇制作者卻可以通過把節目出售給電視臺獲得回報。
從這個角度講,高曉松們要從網絡音樂中獲取更多收入,與其向網民抽成,不如重新規范產業上下游各環節的利益分配,先拿回應該屬于自己的那塊蛋糕;與其頂著三座大山收費,不如先試試是否能從更符合互聯網精神的“免費”模式中找錢。
?。▉碓矗骸?1世紀經濟報道》)誰來開發適合未成年人的游戲產品舒心萍
如果市場針對未成年人開發的網絡游戲少,那么,眾多未成年人就有可能接觸那些不適合未成年人的網絡游戲,就可能受到游戲中一些不良因素的影響。那么,究竟該由誰來開發適合未成年人的游戲?從游戲公司的角度講,開發適合未成年人的游戲,可能利潤低,由此積極性不高。此時,我們的文化部門、教育部門能否針對未成年人的需求,與網絡游戲公司聯合,適當加大一些投入,共同推出適合未成年人的游戲?要知道市場上、網絡上適合未成年人的游戲少,自然就會使那些未成年人對大人玩的游戲感興趣,就會偷著去玩一玩成人游戲。
其實,未成年人在我國是一個龐大的群體,隨著網絡技術的發展,以及電腦、手機的普及,未成年人接觸網絡游戲的機會越來越多,興趣越來越大。如果能夠開發適合未成年人的游戲產品,其市場潛力還是很大的。
當然,開發未成年人的游戲,不能光靠網絡游戲公司來自主開發,有關部門理應積極引導開發出更多適合未成年人的游戲,才能讓未成年人遠離那些大人玩的游戲,也才能避免他們過早地接觸一些不該接觸的東西,這對眾多未成年人來說,既是一種健康保護,也是一種能力的提高,不僅讓他們跟上科技時代發展的節奏,而且也能夠從網絡游戲中學到更多的知識和能力。
(來源:《西安晚報》)
建立健康的網絡文學環境郭紅松
網絡文學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但是網絡文學作品良莠不齊,“妖魔化”現象嚴重、價值導向時有偏頗,問題不少。具體而言,目前的網絡文學數量龐大、好作品少,大量的所謂作品是“復制品”,內容重復,相互抄襲現象十分普遍。很多作家或寫作者出于功利性考慮,根本不考慮作品的質量、思想深度、藝術內涵,一味地迎合市場,什么火、什么賺錢就寫什么。這樣的作品基本沒有多少營養價值,只是粗劣的文化快餐。
除此之外,現在很多網絡文學作品社會責任感缺失,大多沉溺于宮廷爭斗、男女情感、武俠游戲等。筆者承認,這也是一種文學表現,但是這些作品本身的價值及思想深度都有限,反映人民生活、社會主流價值觀的東西少之又少。
網絡文學的現狀與問題恰恰說明它有著極大的提高和發展空間。政府和社會要建立健康的網絡文學環境,為其創造更好的平臺。有關部門應該加以正確積極的引導,把網絡作家的文學創作與功利性、娛樂性加以區分,打擊文學炒作,同時也要制定法律法規,嚴厲打擊盜版侵權行為,加大對網絡侵權的懲罰力度。對學校、家長和社會而言,要讓青少年正確認識網絡文學作品,提高分辨網絡文學作品精華與糟粕的能力。網絡上的文學作品豐富多樣,把握住了方向,就會比傳統文學教育更易達到事半功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