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法創作應當“中化”
目前,中國書法教育格局大體上分為兩大系統:一是美院系統,將西方當代美術思潮作為標桿,傾向于把中國書法變成一種現代美術的書寫。于是,西方有行為藝術,就搞書法行為藝術;西方有拼貼藝術,就搞書法拼貼藝術;西方有觀念藝術,就搞書法觀念藝術,基本上是西方時髦的現代藝術和后現代藝術的一種中國變種。二是師范院校系統,師范院校主要培養未來的中小學老師,所以強調“三筆書”,要求將鋼筆、粉筆、毛筆字寫好。這使其不太強調和西方現代、后現代文化接軌,而重視掌握傳統技法。但是這一傾向也存在一個問題,就是實用目的很強,單純強調掌握傳統技法,把字寫好。
書法應當強調書法的文化性——既不能把書法美術化,也不能把書法傳統技巧化,而是要把書法放在廣闊的文化背景下,強調書法的文化精神和文化身份。“文化書法”主要目的是跟美術書法劃清界限,也和那些民間書法、日常書法區別開來。“文化書法”的觀念,意在找回曾經失落的文化精神,并致力于弘揚優雅正氣的經典書風。張揚的“文化書法”,就是要追求溫潤的人格內涵、恢宏的意義表達、美妙的詩意呈現與廣博的人間關懷,以空靈、高邁、宏大、溫馨構筑人類的精神生態。“文化書法”強調書法回歸藝術本意——明心見性、道不遠人、依仁游藝、立己達人,以診治現代性藝術的精神疾患。
“文化書法”的當代意義在于,盡可能正確處理書法與文化的關系,在充分繼承書法文化傳統的同時有所創新。強調創新不是所謂的標新立異、追新逐“后”,而是對文化的擔當和傳承。盡可能在書寫中融入個體對文化的理解,在書寫中表征出強烈的個體人格精神。書法成為人性修為的一種文化蘊涵,應達到傳統文化修養、個性人格精神和藝術形式的中和統一。之所以提出“文化書法”,是因為書法在中國文化重新崛起的新世紀,已經超越了技法層面的有限意義,而具有了中國文化形象的象征意義。當代書家不應只滿足于技術性的創新或拓展,而應該使自己“學者化”。書法不僅僅是技術,它更是一種“道”。只有具備了超越天地人的思想境界,才可能成為真正具有文化精神的書法家。
我堅持認為,書法應該以精英文化審美趣味為底蘊,書法在形態上應該是要求走向經典,它的內容最好寫經史子集,不要去寫一些亂七八糟的甚至是一些非漢字書法類的東西,它的功能是提升民族的文化品位,是生態文化精神對書法文化生態的凈化。文化書法的價值取向是規避書法拜金主義和文化自卑主義。這意味著,提升書法的文化品位,張揚書法藝術的文化意識,不能把傳統變成文本,而要變成一種精神。在教學理念上,我堅持書法是一種學術文化,應有哲學思想貫穿其中才能達到藝術創新。正唯此,書法作為中國思想中精微的部分,才能夠承載21世紀的獨特中國文化精神。文化是書法的本體依據,書法是文化的審美呈現。
書法應當前進,而不應當走回頭路。然而未來的書法作品究竟是什么樣子,這是任何書法家和書法理論家都無法確指的。但是人們非常自信和肯定地指出,未來一切優秀的書法創作必定是在繼承優良傳統的基礎上,在新的審美意趣指導下進行的。西化論最終在書法界是沒有市場的,雖然有人標新立異乃至著書立說,但是其華麗的外表最終無法掩飾其空洞的內涵,因而不能解釋中國書法的昨天和今天,更不能創建美好的未來。書法創新不排除從外來文明中吸取有益營養,盲目排外是畫地為牢的迂腐行為。書法藝術應當盡量從東西方文化中吸收養分,借以提高書法新作的藝術素質,豐富書法藝術的審美構成。但是這一吸收的前提是消化,而不是生吞活剝。中國書法是偉大中華母親孕育出的璀璨結晶,不能西化,也沒有必要西化,唯應當中化。書法創新要確保清醒的民族意識和鮮明的民族特色。
要使中國書法屹立于世界藝術之林,我們應當意識到,越是富有民族性的藝術,也就越能在人類文化寶庫中煥發出奪目的光彩。
(編輯:單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