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書”永遠比“賣書”重要
如果我們的作家動輒“與市場接軌”,輕易認同“賣書比寫書更重要”,怎么指望他們沉潛靜思、面壁獨處,寫出具有獨特思想和情懷的優秀作品?
作家王安憶近日出席香港書展名作家講座,以“當文學遇到書”為題,暢談她對當下文學出版業受資本和網絡世界主導的看法。乍聽之下,她的一些看法似乎顯得“觀念滯后”;但潛心思之,或許這難能可貴的“滯后”,恰恰能讓我們重新思考“文學與書”的微妙關系。
曾幾何時,“文學”與“書”幾乎是同一概念,它們之間“正相關”:書是文學的載體,文學用書來傳播影響,這對孿生兄弟難分彼此,用得著“分而說之”嗎?可是現在的情勢下,它們還真的會經常“同床異夢”。當“生產”和“銷售”彼此較量時,誠如王安憶所說,現在書變成了“賣比寫還重要”。
毋庸諱言,“賣比寫還重要”現象有其合理之處,“酒香不怕巷子深”恐不適應時代發展,適當的吆喝在所難免,吆喝得法確能提高美酒銷量。但這里有一個前提,你必須是好酒美酒,而不是山寨或偽劣產品。
事實常常令人大跌眼鏡,有些文學品質一般甚至較差的作品,從紙質到影視,經過一路“爆炒”,居然在市場上屢屢得手。而一些優秀的文學作品卻藏在深山無人識,有時還不得不“自費出版”。成名作家日子稍稍好過些,如王安憶所說,“我還好,現在有了屬于自己的讀者群,但對于年輕作家來說,他們就很困惑”。年輕作家中“分道而馳”的現象日益顯著,有的一心奔著文學,對所謂的“文學市場”不太敏感;而有的則瞄準市場,為目標讀者量身定做,形成固定讀者,賺得盆滿缽滿。咱們先不說是與非,但一個憂患不得不提——當普通讀者尚未形成成熟的文學觀、審美觀的時候,市場誤導會讓一些讀者偏離正確方向,他們會誤以為那些“賣得火”的作品代表了某種文學高度,他們的文學眼光會變得世俗。假如全民的文學觀都受到文學與書“負相關”的影響,無疑堪憂。
我很同意王安憶的說法:讀者不能成為作家的“粉絲”。粉絲的狂熱看起來誘人,卻有隨風而倒的特性。今天“粉”誰,明天“噓”誰,往往受到市場的誘導。過分在意“粉絲”的作家,關注的是“你要什么我生產什么”,目的在于提高價碼。而真正的作家,更在意自己對生活的深度理解與感受,他與讀者的關系是“同氣相求”,那種靈魂深處的相通會令讀者終身受益。
我們不能妄言信息化時代改變了寫作本質,或者電腦寫作不如手工寫作。但筆者一向對“堅持傳統”的作家懷有深切的敬意。如果我們的作家動輒“與市場接軌”,輕易認同“賣書比寫書更重要”,怎么指望他們沉潛靜思、面壁獨處,寫出具有獨特思想和情懷的優秀作品?筆者始終相信,無論“銷售策略”如何成功,“優質產品”的生產永遠是第一位的,“寫書”永遠比“賣書”更重要。
(編輯:高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