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能量:文藝雅俗的共同旨歸
雅和俗并不是衡量文藝作品價值高低的絕對化標準,在很大程度上只是人們對文藝作品的審美情趣的相對性評價。作為美學范疇的“雅”或“俗”,其內涵并不僅僅停留在審美風格與藝術取向上,或者說,審美風格和藝術取向也從來不僅僅是藝術內部的事,而是飄揚在時代文化風潮中的一面彩旗。“雅”“俗”各自所統攝的內涵和外延,都需要放在一個時代的文化情境中去解讀。伴隨著文化產業的迅猛發展,文藝加速大眾化和通俗化,文藝或者文藝人對雅俗問題的爭論此起彼伏、甚為熱鬧。
對于藝術,“雅”與“俗”或許只是定位和呈現方式的不同,并沒有價值的高下之別。在一個時代是大俗之物,也許經過時間的淘洗,竟變成了另一個時代的大雅之物。比如昆曲,如今被列為非物質文化遺產,被視作民族文化形式的精華,是“雅”的,但當初它作為地方戲而流行一時,無疑被歸為“俗”文化之列。《詩經》分為風、雅、頌,不是按照所謂的藝術水準的高下來劃分的,而是按照詩歌自身的性質、風格和功能來劃分的。不可否認,無論來自士大夫的“雅”,還是廟堂之上的“頌”,都很難說在藝術感染力上超過來自民間的“風”。
“俗”和“雅”主要區別在于一個藝術作品呈現或者欣賞的入口高低。“通俗”的文藝作品往往入口比較低,能為大多數人所接受,“高雅”藝術往往入口比較高,需要有比較專業的藝術接受力才能懂得欣賞。決定一個藝術作品的品質高低,并不在于這個入口的高低,往往主要是看作品的出口高低,它能在多大程度上提升人的精神境界。當今時代,人人都有追求高雅藝術和通俗藝術的權利,只要這些藝術的內在品質飽含了贊揚真善美、弘揚人間正氣的“正能量”,都值得我們去關注和扶持。
最近幾年,人們對雅俗的爭論和擔憂的關鍵,也是因為一些大眾文藝作品,打著“俗”文化的招牌,假借創新之名,篤信娛樂至上、“一俗到底”、挑戰底線的創作心態,迎合了一部分人低俗的審美情趣和品位,導致整體文藝審美理想的淪喪。有人把藝術形式上的“俗”和文化心態追求上的“低俗”等同起來,把“低俗”當個性,降低了俗文化本來的文化價值和藝術品位,使藝術創作和藝術欣賞的品位不斷下滑,引起社會普遍擔憂。特別是在影視等大眾藝術領域,作品的故事常常借用愛情、成功、青春、奮斗等元素販賣一種功利主義和極端個人主義的價值觀,對這種價值觀的傳播和塑型不遺余力,對于奮斗或追求成功過程中遇到的人生困境加以刻意回避和矯飾,制造虛假的“青春夢想”,不承載人類更高的精神追求和人文關懷,滿足于視覺感官和精神刺激,把藝術當成電子游戲的替代品或者減壓排毒的“小玩意”。這不僅是對藝術價值本身的窄化和矮化,同時也是對審美需求的敷衍和對精神懶惰的無限遷就,給社會特別是廣大青年造成一種錯誤的價值引導,這是十分可怕的。
當下,不少人對于以娛樂為中心的所謂“通俗”藝術的追求已經到了無以復加的地步,過度娛樂化傾向比較嚴重,那些承擔著民族精神和時代精神的“高雅”藝術則舉步維艱,正在經受著市場價值和藝術價值的雙重考驗。我們不應該把雅和俗簡單對立起來,而應該從雅俗背后認真考量藝術作品蘊含的“正能量”,超越形式上的雅俗之相,讓藝術為我們的夢想插上騰飛的翅膀。
(作者系遼寧省文聯《藝術廣角》編輯、全國中青年文藝評論家高研班學員)
(編輯:曉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