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俞敏洪的寬容和陳可辛的勇氣喝彩
時間:2013年05月24日來源:《中國藝術報》作者:小 作
在《中國合伙人》首映之后,新東方的俞敏洪就發表了博客,披露他曾經反對過把新東方的故事搬上大銀幕。他在說其理由時談到:“我不希望自己的形象(哪怕是經過藝術改造的形象)被搬上銀幕。如果這個形象被塑造得完美,對于現實中的我是一種傷害,因為現實中的我和被塑造過的形象一定不會吻合;如果形象被塑造得不好,對于我還是一種傷害,因為總會有人認為那就是真正的我?!边@是一般名人都會有的顧慮。雖然導演陳可辛和俞敏洪都在說,不要把這部電影看成是新東方的故事,新東方也沒有給電影投資。但是觀眾卻是帶著濃濃的興趣去看這個講述出國英語培訓圣地的電影故事。
為什么過去中國電影一般不以還在世的領導或真實人物為主角,一是因為還未蓋棺定論,二是很難讓主角以及他們的親屬滿意。不滿意就會有不滿意的做法,一是在電影拍攝過程中向創作人員提出這樣那樣的要求,唯恐有一點點不完美就會破壞主人公高大光輝的形象。二是,如果沒有滿足他們的要求,在電影放映之后,電影可能就要面臨被起訴的命運。三年前電影《沂蒙六姐妹》贏得眾多好評,但“山東紅嫂”、“三八”紅旗手、“模范烈屬”李鳳蘭的養子女王清榮、王清福認為,該影片把母親的事跡嫁接給“六姐妹”,侵犯了母親的榮譽權,狀告電影出品方,索賠100萬元。最終,海淀法院駁回了王氏兄妹的訴訟請求。
在文藝作品中,真實與虛構是一對矛盾統一體。如果沒有真實生活的基礎,觀眾看著會覺得虛假,如果以某個人為原型,再加以藝術化的編織,又容易陷入名譽權官司的泥淖。有人認為紀錄片可以保證完全真實,而實際上,只要是文藝作品,就會帶著觀察者的主觀視點,紀錄片也只表現的是攝影機那只眼睛看到的東西。所以,要用真實不帶一點虛構去要求文藝作品必然是荒謬的。
俞敏洪在他的博客中表示,“電影中成東青的這個角色應該是以我為原型的……但成東青在電影中展示的個性,包括孟曉駿、王陽展示的以徐小平和王強為原型的個性,則和現實中的我們大大不同。現實中我的個性沒那么窩囊,也不是一個‘把演講當作自己性生活’的人?!彪y得的是,俞敏洪談到導演加在成東青這個人物身上的弱點,并不是用憤怒的語氣,最關鍵的是,他承認電影是個藝術作品,是允許藝術加工的。
當然,以真實人物為原型的藝術作品一不小心很容易引發名譽權官司,一方面創作者一定要把住底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名譽權案件若干問題的解答》認為,判斷一部文學作品是否構成對他人名譽權的侵害,主要是看該作品是不是以生活中特定的人為描寫對象,有侮辱、誹謗或披露其隱私的內容并給特定人的名譽造成了損害后果。另一方面,社會心態要寬容。魯迅先生在談小說創作體會時曾說:“人物的模特兒也一樣,沒有專用過一個人,往往嘴在浙江,臉在北京,衣服在山西,是一個拼湊起來的角色?!彪m是拼湊,但是他小說中的一些人物在現實生活中還是有跡可尋的。如果沒有寬容的心態,恐怕就不可能誕生那些在小說史上獨一無二的人物形象:阿Q、孔乙己、祥林嫂等。所以筆者還是要為俞敏洪和《中國合伙人》喝彩,因為俞敏洪的寬容和陳可辛的勇氣,才有一部好作品的誕生。
(編輯:竹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