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不如“商業(yè)化”?
媒體日前報道,位于重慶李子壩抗戰(zhàn)遺址公園內(nèi)的川軍抗日將領李根固舊居將被改建成“雪茄會所”,引起輿論爭議。重慶相關部門在了解情況后叫停了該項目。
這事件不見得有多顯眼,因為與之類似、甚至更嚴重的事情,這些年我們見得太多了。不久前,擁有63年歷史的北影廠拆遷還引來一片嘩然。更早的,在北京,“劉老根會館”涉嫌破壞有200多年歷史的晉商會館、晉翼會館,梁、林故居遭“維修性拆除”;在上海,歷史保護建筑建業(yè)里歷時三年修繕保護,卻變成私家豪宅,引發(fā)一輪輪輿論風波。
說起來,李根固舊居的遭遇還算幸運的,因為相關主管部門及時履行了職責,挽回了局面。但于幸運中,我們又不得不感到憂慮。因為類似事件一而再、再而三地發(fā)生,說明其中總有粗暴的“邏輯”在作祟——那就是,“文化”不如“商業(yè)化”。
人們珍視歷史建筑,是因為它上面承載著的歷史信息,可以代表一時一群體的記憶——這是文化的一部分。人們重視歷史建筑,是怕失了它們,也就失去了回憶、了解、反思、繼承、發(fā)揚的基礎和契機。
而“文化”不如“商業(yè)化”,至少能分出三種情況來。
一種還好些,至少初衷是好的。善意地說,歷史建筑等文化資源的保護與商業(yè)開發(fā)之間的掙扎,并不鮮見——保護的投入難免有捉襟見肘之時,商業(yè)開發(fā)為保護補充了資金來源,但最終結(jié)果卻淪為對歷史建筑的破壞——或者是建筑實體上的損毀,或者是建筑所代表的歷史精神的斷裂。這不能不說是個困局。這個困局建立在好的初衷之上,卻因為失去方向,就背離了初衷。
第二種要刺眼些。這種情況下,人們認同文化,不過更認同經(jīng)濟價值。“文化”成為社會熱門后,到“文化”的寶地上掘金的,不乏其人——對這批掘金者來說,不能立即產(chǎn)生金錢利益的文化,算不得好文化,甚至算不得文化。歷史建筑也是如此。所以,無論如何要往里面“塞”些買賣。至于它是不是讓“文化”變了味,就顧不上那么多了。
還有一種情況,是最嚴重的,也引起非議最多。當面前將出現(xiàn)真金白銀的收益時,“文化”連裝門面的殼子都算不上,“商業(yè)化”的滾滾洪流,直接就把它當成枯朽擠碎了。所以,處于城市核心區(qū)的文保單位成為被偷拆、強拆的重災區(qū),公共的文化資源變成私人的競價買賣……
說到底,我們還是在用簡單直接的統(tǒng)計數(shù)字、光鮮亮麗的高樓大廈來解讀世界。這種傾向最嚴重的一部分人,就成了樂于推倒過去的破壞者。
“文化”不如“商業(yè)化”的現(xiàn)實邏輯未改,對于一次次加入“挽救”歷史建筑行動的人們來說,所要面對的局面,只會越來越嚴峻。所謂“一鼓作氣,再而衰,三而竭”,于保護歷史建筑道理亦然。在一次次“挽救”行動中,輿論的熱度和影響只會變得越來越微弱,甚至麻木。打破這種局面,需要堅持,更需要從根底上理清對文化和發(fā)展的認識,只是不知道,這需要多長的時間?
(編輯:偉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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