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盟中央提議:兩岸共塑文化時代形象
中華民族偉大復興必然伴隨著中華文化的復興,而中華文化是海峽兩岸中國人共同的財富,是維系兩岸關系的精神紐帶,是實現民族團結、和平統一的重要基礎。
經過幾代人的不懈努力,當前,兩岸關系終于進入和平發展的新階段,特別是《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簽署后,兩岸經貿合作等領域的交流蓬勃發展,取得了一系列重要進展。
在此基礎上,宜不失時機地推進和深化兩岸文化交流與合作,增進兩岸同胞民族與文化認同,共同建設中華民族共有精神家園,從而使兩岸關系和平發展的民意基礎更加牢固,促進“和平統一、一國兩制”的方針取得實質性進展。
共同推動海峽兩岸文化交流合作制度化。貫徹落實胡錦濤總書記關于“推動兩岸文化教育交流合作邁上范圍更廣、層次更高的新臺階”的重要指示精神,進一步健全與完善推動兩岸文化交流的常規性和規范性機制,適時商討兩岸文化交流協議,推動兩岸文化由感性交流向理性交流階段跨越。
共同塑造中華文化的時代形象 和諧是中華文化的主流,在人類社會進入21世紀的今天,倡導和諧與合作,應當成為我們中華文化在世界上的時代形象。兩岸的專家學者可以共同研究,加強交流,爭取形成更多共識。一是建議把文化交流納入兩岸關系整體平臺,在海峽論壇重大對臺活動中增加文化交流與合作的專場活動。二是建議兩岸相關機構在充分協商的基礎上,確立文化交流合作專案,啟動共同編寫戲劇、共建博物館、共同修復珍貴文物、共同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共同舉辦具有重大意義的民俗節慶活動、共辦孔子學院等項目,重構兩岸共同的傳統文化記憶,在交流與發展中增強文化認同。三是建議設置“中華文化大獎”,表彰兩岸為中華文化復興、文化傳承、文化創意作出貢獻者,鼓勵形式多樣的交流活動。四是建議充分發揮兩岸民間團體、學術機構和企業在文化交流合作中的優勢,廣泛開展演出、展覽、研討活動,促進兩岸更多的圖書館、美術館、博物館和文化研究機構開展館際交流,多管齊下,形成合力。
加強兩岸文化產業合作 繼續加強兩岸文化產業合作,是推動兩岸務實交往向廣度深度發展的重要著力點。為此建議,一是相關機構應加大扶持力度,適當減少對文化交流項目的稅收,降低準入門檻。進一步支持完善投融資體系,建立海峽兩岸創意產業投資基金會,吸引臺灣創投基金關注并投資大陸文化創意產業,鼓勵大陸文化產業基金投資兩岸文創合作項目。二是在現有廣告、動漫合作的基礎上,把文化產業合作向其他領域逐步延伸,考慮到兩岸產業優勢與合作基礎,可優先發展與網絡信息等高科技關聯度高的產業門類,如動漫網游、軟件設計、工藝美術、建筑設計、環境藝術與生態設計等行業。同時,拉長文化產品從創意到品牌到渠道再到銷售的產業鏈,從而推動整個產業的發展。三是發揮文化產業行業協會的作用,加強兩岸文化產業行業的自主交流和行業監管,在信息共享、促進市場化、擴大銷售渠道等方面發揮橋梁作用,形成“政府引導、市場運作、中介服務”的產業運作機制。四是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嚴格執行2010年6月簽署的《海峽兩岸知識產權保護合作協議》,更好地維護和激發兩岸同胞的創造活力。
為兩岸文化合作構建高端復合型人才隊伍 一是建議加大高端人才的引進力度,以更開放的姿態、更優惠的政策吸納臺灣優秀的文化人才,特別是有著豐富的國際經驗的編創人才,實現在觀念上更快地與國際接軌,在創作手法上更加先進新穎,作品能具有更為國際化的品位,從而增強文化競爭實力。二是建議推進兩岸高校與文化企業的合作,將教學納入到文化產品創意、制作、發行及產品研發的產業化環節中,以市場和社會需求為導向,開展多層次的產學研結合,培養新型人才。三是建議大力提升文化從業者的自主創新能力,通過政策引導,使文化人才隊伍充分吸納具有深厚底蘊的中國傳統文化精髓,創作出更多具有地域特色的原創精品。
(編輯:偉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