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烏龍 海春
我國交通事故高發不降的原因,在于對違法違規行為的懲罰力度不足,也在于國民的“汽車公德”水準亟待提高。我們呼吁,把“汽車公德”建設作為精神文明建設的一個重要方面,廣泛、深入、持久地開展宣傳教育活動,以應對“汽車時代”的需要。
我國可以說迎來了“汽車時代”。令人震驚的事實是,我國交通事故死傷人數連續10年高居世界第一。以2011年為例,在嚴厲禁止酒駕后,汽車保有量達到1.04億輛的中國,居然還有6.2萬人死于車禍!據查,在汽車保有量2.85億輛的美國,車禍死亡人數為4.2萬人。而汽車保有量為7000多萬輛的日本,車禍死亡人數只有4611人。我國交通事故高發不降的原因,在于對違法違規行為的懲罰力度不足,也在于國民的“汽車公德”水準亟待提高。我們呼吁,把“汽車公德”建設作為精神文明建設的一個重要方面,廣泛、深入、持久地開展宣傳教育活動,以應對“汽車時代”的需要。
我國精神文明建設過往的經驗,就是要加強針對性、時代感和感召力。因此,面對“汽車時代”到來的實際,面對提升國民“汽車公德”的緊迫性,面對人民維護生命安全的呼聲,精神文明建設應及時做出更有時代特色的、更有現實針對性和感召力的貢獻。
提升公民的“汽車公德”水準,具有廣泛的社會基礎。近年來發生的不少交通事件,透露出公德的缺失,也引起了廣大民眾的思考。最近,一場民間自發的教育運動已經開始,比如某合資車企就舉起“汽車公民”的旗幟,號召國民注意汽車時代公民的道德完善。可見精神文明領導部門應整合道路交通六大主體:車主、行人、車企、機構、媒體、城市共同參與,發揮大家的積極性和創造性,開展更具實效的社會公益活動。
開展全民的“汽車公德”教育,需要一定的輿論氛圍和宣傳聲勢。比如建議大中城市設立每月一日的“知恥日”或“汽車公德日”,根據交通法規的要求,設計每次的宣傳主題,如宣傳“酒駕為恥”,宣傳“搶占應急車道為恥”等等,借助輿論,批評曝光無良行為,樹立高尚的汽車道德尊嚴。
公民“汽車公德”建設切忌形式主義,不應滿足于表面聲勢。在加強輿論宣傳、弘揚正氣、普及法律、答疑解惑的同時,還要鼓勵有關部門、企業制定相應的獎勵措施,比如對超過某一期限沒有違章記錄的駕駛員,應予以減免稅收或其他方面的獎勵;比如鼓勵保險公司出臺“無違章記錄”折扣獎勵制度;比如鼓勵汽車企業對本品牌汽車車主開展“某某萬公里無違章獎勵制度”等等,給尚德守法者以社會榮譽和經濟鼓勵,真正形成“汽車公德”大行其道的社會環境。
“汽車公德”既需宣傳、培養,也需補充、發展。因此,交通法規的宣傳要深入人心,其他工作也需不斷推進,使“汽車公德”成為一項精神文明建設的系統工程。比如某些城市當年實施過的對小排量汽車的“歧視”政策,已經變為了當今的“鼓勵”政策,就是對“碳排放”、“環境保護”等問題提高了認識之后的一項“功德”。同樣,我們又何時能學習國外的經驗,頒發駕駛執照時,在自愿選擇的前提下,為駕駛員預簽“意外死亡器官捐贈協議”提供方便呢?這也應該算是“汽車公德”的一種提升吧?舉這些例子是為了說明,推進“汽車公德”建設,和各個領域的精神文明建設一樣,需要齊心協力,集思廣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