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十書》
維特魯威【古羅馬】 著
I.D.羅蘭【美】 英譯
T.N.豪【美】 評注/插圖
陳 平 中譯
北京大學出版社
學兄陳平教授寄來他的新譯作《建筑十書》,讀后甚感陳教授為美術史學界做了一件惠及學子的大好事。
維特魯威是活躍于公元前46至30年的羅馬建筑師和工程師。他于約公元前27年,參照著名希臘建筑師赫莫琴尼等人的著作,并根據自己的經驗寫作發表了有關建筑實踐方面的手冊《建筑十書》。作為羅馬建筑師的參考書,該著是從古代保存下來的唯一一部有關建筑、繪畫和雕塑的專著。《建筑十書》全書分為10卷,內容有:城市規劃與建筑概論,建筑材料,神廟構造與希臘柱式的應用,公共建筑(劇場、浴室),私家建筑,地坪與飾面,水力學,計時、測量與天文,以及土木與軍用機械等。維特魯威的這部著作在中世紀以手稿的形式傳播,到了1486年才首次以印刷版的形式在羅馬出現。從那時起,該著經過多次編輯和翻譯,且幾個世紀來一直被看作是有關古典建筑的權威觀點。由于該著記錄有許多關于希臘和羅馬的建筑、繪畫和雕塑的傳聞趣事,它至今仍是古代藝術史的主要文獻來源。
從藝術文獻的角度來閱讀《建筑十書》,我們可看到后代的藝術史學科所爭論的一些問題的源頭。例如,維特魯威在該著中已注意到當時日益增長的對色彩的偏愛,并將其視為導致繪畫衰落的原因。又如,美國耶魯大學教授、著名的藝術史家喬治·庫布勒從《建筑十書》的第三、四書里那里發現了英文style一詞的詞源學素材。一般的辭書認為,style來自拉丁語的stilus,指的是羅馬人用于蠟版刻寫的工具,由此stilus涉及到書寫并被轉喻指作家的寫作手法。庫布勒指出:style還有另一個不為人知的來源,那就是希臘語的stylos;它的派生形式涉及圓柱形式,意指古希臘、羅馬世界中的三種建筑柱式,即多立克式、愛奧尼亞和科林斯式之間的比例差和表現門類。是維特魯威牢固地建立了希臘詞stylos的派生術語大家族的空間性一面,它與空間藝術有著詞源上的直接聯系。因此庫布勒認為,stylos的希臘詞源家族始終屬于空間組織藝術,而派生自stilus的拉丁詞源家族,卻一貫維系著時間形式藝術。
此外,文學理論研究者在追溯“得體”原則時,一般認為羅馬的賀拉斯是全面闡發這一理論的第一人;其實,同時代的維特魯威之于這一原則在藝術理論中的確立,同樣具有經典意義。他在《建筑十書》的第七書里,把“得體”稱作ratio decoris;合適的英譯為rational theory of appropriateness(理性的得體理論)。維特魯威將décor視作評價建筑形式與其環境、功能以及建筑物局部與整體形式協調與否的原則。羅馬的西塞羅在《演說家》里追溯décor的來源時說,décor是希臘文里prepon的拉丁譯法,它被亞里士多德用來指好的修飾風格中基本的要素。西塞羅用“得體”批評語言中的過度修飾,維特魯威則是用“得體”檢討藝術中的過度裝飾;如果注意一下decorum(得體)與decoration(裝飾)有著相同的詞根這一詞源學上的事實,我們會極自然地想到它在造型藝術批評中的意義。
由此看來,維特魯威的觀點基本上是希臘化(Hellenistic)的,他的理想是在神廟和公共建筑的設計中保存古典的傳統。稍后的老普林尼所著的《博物志》一書中關于羅馬建筑方面的內容,大部分采自維特魯威的著作。文藝復興時期,阿爾伯蒂所著的《建筑十書》和帕拉第奧的《建筑四書》,從寫作模式到專業術語的確定都顯然是維特魯威的延續。及至其后的巴洛克和新古典主義時期,維特魯威的著作一直是古典建筑的經典。
《建筑十書》在中文世界里,我們曾一直使用高履泰先生根據日本學者森田慶一的日文版本、并參照Frank Granger的英文版本譯出的中文版《建筑十書》;現在,我們又有了陳平先生的這部《建筑十書》中譯本。其實,《建筑十書》的英譯歷史便向我們表明:從文藝復興以來,西方學術界一直有著一種對經典著作持續研究和不斷重譯的學術傳統;而今天我們在陳平教授的漢譯本中又見到了這一傳統的復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