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港公園每天晚上一到7點,總有幾班人馬又唱又跳,播放的音樂震耳欲聾,鬼哭狼嚎,一直吵到10點左右。金港公園面積不大,緊靠四周都是居民小區,這些人的行為,嚴重影響周邊居民的正常生活和和學生的學習。凡事有個極限,請相關部門切實負起責任,有點作為,徹底解決這類擾民事件。
附上其他省市一些做法,他山之石可以攻玉,請相關部門參考
2012年,上海《上海市社會生活噪聲污染防治辦法》.草案.中規定,每日22時至次日6時,在毗鄰噪聲敏感建筑物的公園、公共綠地、廣場、道路等公共場所,不得開展使用樂器或者音響器材的健身、娛樂等活動,干擾他人正常生活;
湖南瀏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由居民代表、廣場舞代表、相關部門共同制訂相關細節,出臺了“廣場舞公約”。
2014年,廣州將出臺《廣州市公園條例》,對廣場舞擬出“四限”辦法:限音量、限時段、限區域及限設備。在公園安靜休憩區進行喧鬧的健身娛樂活動,將面臨200元至1000元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