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出版總署法規司司長王自強,中國文聯權益保護部主任劉曉霞,新聞出版總署法規司處長徐煒,中國攝協副主席李舸、李樹峰,中國攝著協總干事解海龍,中國美術家協會權保辦主任、著名畫家朱凡,新華社著名攝影家郭占英,新華社著名攝影家陳正清的繼承人陳東,著名攝影家徐肖冰、侯波繼承人朱清宇,著名攝影家吳鵬,中國人像攝影協會秘書長李麗娜,著名攝影家東哈達,中國攝著協副總干事林濤以及近十家媒體記者參會,會議由中國攝協副書記王鄭生主持。
教科書中使用攝影作品一直備受攝影界關注,2001年10月,《著作權法》第一次修改加入了“教科書法定許可”條款,為教科書使用文學藝術作品做出了明確規定。但是,十年來教科書編寫和出版單位應該履行的責任和義務未能得到有效落實,教科書中使用攝影作品不予署名現象非常普遍,任意修改攝影作品的做法到處可見,不向攝影著作權人支付稿酬更是行業內一種習以為常的做法。法律責任和義務為何得不到履行,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國家沒有頒布教科書使用作品支付報酬標準。為此,國家版權局和有關部門進行了多年調研,結合教科書編輯和出版的實際情況,認真聽取和征求相關各方意見,在此基礎上制訂了《教科書使用作品支付報酬辦法》征求意見稿,日前在國務院法制辦官方網站上向社會征求意見。
中國攝影家協會和中國攝影著作權協會一直十分關注教科書使用攝影作品,攝著協自2008年成立以來,將教科書使用攝影作品作為一個專項進行大規模調查,在調查中發現,幾乎所有教科書都在大量使用攝影作品,少的幾千幅多則上萬幅。但是,在教科書大量使用攝影作品的同時,卻很少有攝影家收到來自教科書出版社的稿酬。對此,攝著協依法與眾多教科書出版社開始了談判,為攝影家努力爭取法律賦予的署名和獲酬的權利。但是,由于國家尚未出臺付酬標準,使談判工作異常艱難。兩年來,只有個別出版社為此支付為數不多的稿酬,而眾多出版社均已沒有標準為由拒絕付酬。
此次座談會就是結合攝影作品在教科書中被使用的情況進行研討,讓攝影家積極參與國家相關行政法規的制定,為國家頒布《教科書使用作品支付報酬辦法》提出攝影家們的意見和建議。
座談中,大家不僅對辦法中報酬的支付,提出自己的建議,比如有的與會專家認為,一概而論的報酬支付標準似不符合市場規范,是否應以作品在教科書中的使用面積大小,以及重要性(封面、封底)來支付報酬更為合理?另外就支付報酬外,專家們還就作品在教科書中的署名權提出了看法,大家一致認為相對于報酬,作者更看重作品在教科書中的署名權,這不僅是對作者的尊重,更是讓作者感到榮譽的一件事。
為此,由中國攝著協和中國攝協網聯合構建的教科書使用攝影作品網上查詢平臺已正式上線開通。建立這個網上查詢平臺的作用是,將相關教科書出版社在教科書中使用并已支付使用費的攝影作品在這個平臺上進行公告,并提供給廣大攝影著作權人進行查詢。也就是說,通過這個查詢平臺,相關著作權人就可以獲知自己是否有攝影作品被教科書所使用,若有,可以進一步通過這個平臺的查詢通道與攝著協進行權利確認,并獲得使用稿酬。
建立這個網上查詢平臺,是中國攝影著作權協會在分配攝影作品使用費中,秉承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一貫倡導的公開、公正、透明等原則,也是認真貫徹執行《著作權法》和《著作權集體管理條例》相關規定的具體體現,更是加強中國攝影著作權協會與廣大攝影著作權人之間的聯絡、溝通和增進互信的有力舉措。
中國攝影家協會網是中國攝影協會的官方網站,建立10多年來,在全國乃至國際上都產生了很大影像,它也是全國攝影界重要攝影活動和重要攝影事件的發布平臺。在這個網站上開通教科書使用攝影作品網上查詢平臺,無疑將為教科書使用攝影作品的版稅分配起到積極推動作用。
另外,攝著協的同志表示,攝著協是為廣大的攝影人“打工”的,希望能有更多的攝影人加入這個組織、監督這個組織,只有攝影人授權,攝著協才能真正為大家的權益服務。
法律名詞釋義: 法定許可是著作權法給予作品使用者的一種特別許可,即可以不經作者或其他著作權人同意而使用其已發表的作品。依據法定許可而使用他人作品時,應當按照規定,向作者或其他著作權人支付報酬,并應當注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稱和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