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著名評書表演藝術家劉蘭芳在做客中新網《人物訪談間》時對一些青年曲藝演員沒有自己的原創作品,往往去“抄”段子的做法提出批評。她說,抄襲之后更可怕的是“不問人家作者,就自己發表,就算我的了”。她舉例說:“李潤杰老師說的酒迷抓著個大斑鳩,有人把斑鳩倆字改成大皮球,就這么改成球,完了(表演者)說這是他的作品。用人家的東西要留下人家的名字,這才是高尚的人。”
劉蘭芳這一席話道出了當前演出市場,尤其是曲藝演出市場中的一個“潛規則”及其所導致的創作危機。有的演員把他人作品中一些細枝末節的內容,小修小補幾處,以示和原作有別,而對其中的精華就毫不客氣地徑直使用,迨至演出完畢,出場費到手了,知名度打開了,至于所表演作品的真正原作者是誰,卻始終語焉不詳,無可奉告。這種“拿來主義”的形成,原因有兩個:一是表演者無力進行創作,二是覺得依靠名作的金字招牌,更容易招徠觀眾。從前人作品中汲取需要的內容,根據時代背景和觀眾口味的變遷,并結合表演者自身特點再創作,從而賦予原作新的藝術生命,是藝術發展的必由之路。畢竟,越是意蘊豐厚的作品,就越有被再次創作的空間。曲藝也是如此。然而,尊重原創,尊重先行者、前輩的心血,對后來的從藝者,既是禮,又是理。雖然袁闊成的“三國”、劉蘭芳的“岳飛傳”所講述的故事已流傳千古,但對古代文學作品或民間故事進行改編,使之適合評書的形式,是要付出極大的創造性勞動。如果不經原創者或者改編者同意,拿來就用,在使用中對原作者、改編者也是只字不提,這于法于情于理都說不過去。這不僅是尊重他人著作權、知識產權的問題,也是創作態度問題。曲藝、戲曲等傳統藝術領域格外講究的“未作藝,先做人”,說的就是這個道理。
一部優秀的文藝作品,必有獨一無二的風格,它會在某個表演者的演繹下精彩萬分,但未必適合所有人。以快板書大王李潤杰為例,他創作并表演的《隱身草》《劫刑車》等作品,內容精煉雋永,情節緊湊跌宕,這和他身法瀟灑大氣、吐字剛勁利落的表演風格相得益彰。曲藝的師徒傳承歷來講究“口傳心授”,通過這樣的學習過程,學習者才能全面深入地掌握一部作品的精微之處。如果僅僅看到作品的內容精彩,觀眾認可度高,就拿來使用,那么就只能低層次地、機械地重復作品的文字性內容,是無法掌握作品精髓的,正如別人嚼過的饃,既沒有味道,也沒有營養。
任何藝術,若越來越多的人一門心思搞“拿來主義”,怠于原創,只會導致惡性循環,從而使創造力越來越羸弱,以致長期無新作問世,最終惡果就是觀眾和人才不斷流失,市場趨于凋零。早就有業內專家直言,如說當下相聲真的存在危機的話,那么首先就體現在創作上。而且,曲藝藝術還有一個獨特規律,就是幾乎每一個優秀的曲藝家都兼具創作家和表演家的雙重身份。張壽臣對《八扇屏》《文章會》等傳統作品進行了改編,還創作了《揣骨相》等新作,侯寶林創作了《夜行記》等,姜昆、李文華創作了《如此照相》等,前輩先賢莫不如此。他們的成功經驗,無疑是值得今天的青年曲藝演員認真領會的。
青年演員到底如何才能走好自己的藝術道路?在上面提到的訪談中,劉蘭芳從自己數十年的舞臺實踐出發,其實已經給出了答案,那就是要想寫出好的作品,首先要深入生活,拜群眾為師,從生活中汲取營養后形成的創作成果,“就能是你自己的東西”。
道路就在眼前,就看青年演員如何選擇。是遵從曲藝藝術規律,扎根生活,認真創作,在表演上不斷揣摩鉆研,真正實現創作、表演的兩條腿走路,還是視創作為畏途,滿足于躺在經典上睡大覺,吃祖宗飯,吃現成飯,抄襲雜燴他人,投機取巧,這是每個青年演員必須做出,也必須做好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