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務院正式批復了江蘇省人民政府的請示,同意將江蘇省泰州市列為國家歷史文化名城。泰州市由此成為我國第120個國家歷史文化名城。
國務院在對江蘇省人民政府《關于申報泰州市為國家歷史文化名城的請示》的批復中認為:“泰州市歷史悠久,遺存豐富,街區特色鮮明,文化底蘊豐厚,古城傳統格局和風貌保存完整,城市歷史地位突出。”國家歷史文化名城評估考察組成員、中國城市規劃設計研究院高級規劃師趙中樞認為,這是對泰州歷史文化名城特色的高度概括。而泰州歷史文化名城的保護,也應按照國務院批復來執行,才能將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好。
名城審批門檻提高
2012年,國家歷史文化名城的審批門檻再度提高。2013年初,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國家文物局又首次下發通知,對山東聊城等8個因保護工作不力,致使名城歷史文化遺產遭到嚴重破壞,名城歷史文化價值受到嚴重影響的城市進行了點名批評。在這樣的背景下,泰州的入選格外引人注目。
“國家歷史文化名城”由國務院批準命名,是“國字號”的城市名片,1982年、1986年、1994年,國務院分三批公布了國家歷史文化名城99座。之后,名城命名不再采取成批審批的方式,而是采用“成熟一個,批準一個”的方法進行,歷史文化名城申報作為一項正常的工作程序進行。“這是考慮到名城保護的復雜性以及名城個體的特殊性,再加上已經有近百個名城的現實情況。這一方法,符合名城保護的規律和中國的名城保護的實際狀況。”趙中樞說。
2009年,泰州正式啟動國家歷史文化名城申報。2010年7月初,國家歷史文化名城評估考察組到泰州實地評估考察,認為其基本具備申報條件。
2011年,針對部分地區國家歷史文化名城保護不力的情況,我國全面啟動國家歷史文化名城保護檢查工作,名城審批一度擱置。此后,審批門檻則再度提高。
硬件條件齊備
《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條例》中指出,申報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必須具備以下四個條件:一、保存文物特別豐富;二、歷史建筑集中成片;三、保留著傳統格局和歷史風貌;四、歷史上曾經作為政治、經濟、文化、交通中心或者軍事要地,或者發生過重要歷史事件等。申報歷史文化名城的城市,在所申報的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范圍內還應當有兩個以上的歷史文化街區。據泰州市文廣新局文化遺產處處長盧紅介紹,這五個硬件條件泰州都具備。
古泰州擁有2100多年的建置史。西漢時吳王劉濞曾在此開挖運鹽河,岳飛、文天祥等在此組織抗金、抗元活動,出現過以王艮為代表的“泰州學派”。抗日戰爭中泰州成為蘇中戰場的主戰場之一。1949年4月23日渡江戰役前夕,中央軍委電令泰州白馬廟三野司令部立即組建海軍,標志著人民海軍的誕生。中國人民解放軍海軍誕生地為泰州兩處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之一。
2010年,趙中樞作為名城評估考察組成員,參與了對泰州的考核工作。在他看來,泰州有三個特點令他印象深刻。
“泰州古城的最大特點就是,古城格局完整,雙水繞城形態頗具特色。水系與歷史格局保護較好。宗教文化、儒家文化、戲曲文化、鹽稅文化、紅色文化相互交融。”趙中樞認為,泰州市歷史文化街區街巷體系也比較完整,遺留下來的明清民居風貌依舊,五巷—涵西街、涵東街“街、巷、河”的空間格局有特色,漁行水村街具有里下河水鄉風情。而且泰州市的文化遺產集中分布在歷史城區。文物古跡中古建筑與近現代重要史跡及代表性建筑居多。
在歷史遺存當中,泰州以建筑、服飾、書畫、墓葬、風土民俗等為代表的明代歷史遺存尤為豐富,在全國城市中具有鮮明特色。泰州擁有泰州城隍廟和人民海軍誕生地2處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省級文物保護單位13處,市級文物保護單位109處。
新城與老城隔河相望
1996年,地級泰州市組建,此前一年的12月,泰州入選第一批江蘇省歷史文化名城。
上世紀90年代以后我國城市化進程全面推進,地級市的組建更加劇了泰州城市發展的緊迫性,如何能在發展中保護好珍貴的文化遺存,對泰州來說是一個考驗。
舊城的保護和改造,一直是眾多古城面臨的最大難題。由于基礎設施差,管理不到位,舊城往往也成為城市“臟亂差”的典型,不利于遺產保護,也影響城市整體形象。
“建設新城、改善老城”,把市級行政中心規劃在古城以南,減少現代建筑對古城的影響,這是地級泰州市組建之初確立的發展策略。時至今日,泰州市以南城河為新舊城區的分界線清晰可辨。
老城如何改善,如何保護遺產的同時改善民生、改善面貌?1999年,由同濟大學教授阮儀三領銜編制了《泰州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規劃》架構了歷史城區、歷史街區和文物保護單位三級保護體系,劃定了歷史文化保護區范圍,制定土地利用、空間結構、道路交通等6個專項規劃,提出了保護與更新模式及時序、建筑高度控制等要求。更重要的是,該規劃的成果在2002年泰州市編制城市總體規劃時被全部吸納。
2009年,泰州市重新修訂《泰州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充實了保護內容,擴大了保護范圍。新劃定的歷史城區總面積達到4.43平方公里,4個歷史文化街區,即:五巷—涵西街、城中、涵東街和漁行水村的保護規劃已編制完成。
泰州市在向國家文物局的匯報材料中稱:在保護范圍內,用地全部調整為居住為主、商業為輔的用地性質,區域內的企事業單位逐步被遷移。保護范圍除必要的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項目外,不批準其他新建、擴建項目。凡老城區拆遷,市規劃局都組織技術人員踏勘現場,對文保建筑、歷史建筑提出保護要求。
趙中樞認為,在泰州,歷史文化街區群眾的生活相對真實,可以看得出政府在改善歷史文化街區基礎設施方面的努力。“但是泰州的歷史文化街區范圍比較大,如何在提高居民生活質量的同時,保護好歷史文化街區的風貌,增強地區活力,仍然是一個需要長期努力解決的問題。”
他認為,泰州市必須嚴格遵守國務院對其批復的要求,在編制好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后,編制好重要保護地段的詳細規劃。“在規劃和建設中,要重視保護古城風貌,注重古城環境整治和歷史建筑修繕,不得進行任何與歷史文化名城環境和風貌不相協調的建設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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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擁有2100多年的建置史,漢武帝元狩六年(公元前117年)為臨淮郡下屬的海陵縣。東晉海陵縣曾升格為郡。隋唐年間曾稱海陽縣、吳陵縣。元初一度改稱泰州路,后復稱泰州,明、清沿用。
南宋(1127年)開挖護城河后,泰州城基本奠定了“水城一體、街河并行、主干道十字相交、街巷排列有序”的古城格局。老城區內至今仍井然有序地保存著小街小巷,明清坊巷格局依稀可辨。
泰州城內歷史文化街區街巷體系完整,明清民居風貌依舊。新的城市總體規劃劃定了五巷—涵西街歷史街區、涵東歷史文化街區、城中歷史文化街區、漁行水村歷史文化街區4片歷史文化街區,街區保護面積19.63公頃。
泰州市寺廟遍布、名剎眾多。泰州自古崇儒弘學,頗具建筑特色的書院也是泰州一景。泰州園林、盆景、古樹、古井極具地方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