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國寶級青銅器皿天全方罍器身和器蓋在湖南長沙“合體”,并由湖南省博物館永久收藏,引來了多方矚目。
皿方罍的“身首合一”之所以為人津津樂道,不但是因為長期流落海外的商周青銅器器身回歸祖國,還是因為此次國寶回歸采用了洽購的方式。湖南省博物館正式致函紐約佳士得拍賣行,相關的領導和專家、熱心收藏家和企業家等組團前往紐約與賣方洽購。國內拍行和買家紛紛表示支持,呼吁華人個人藏家放棄購買,最終以遠低于預計拍賣成交價的2000萬美元達成協議,促成此次回歸。
中國商人黃怒波與挪威博物館達成協議讓7根圓明園大理石柱子歸國、法國皮諾家族“歸還”中國的鼠首和兔首銅像……幾乎每一次文物的回流,都會受到極大的關注。這當然和我國綜合國力的增強和人們對文物關注度的提升有關。但伴隨著追討流失文物回國的呼聲,文物回流渠道單一、手段缺乏、機制欠全等問題也暴露了出來。
據中國文物學會統計,1840年鴉片戰爭以來,超過1000萬件中國文物流失到歐美、日本和東南亞等國家和地區。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的統計數字顯示,在47個國家的218家博物館中有中國文物167萬件。讓流失文物回歸本土,目前比較普遍的方式有追索、捐贈和回購等。對于非法外流的文物,依法追索雖然是比較理想的方式,也有國際公約作為法理依據,但相關的國際公約不但對追溯期限有相應限制,而且只對簽署協議的國家才生效,且缺乏強制性。約束力小、執行力弱,在實際操作中難度極大。而等待捐贈讓文物回國,也顯然是可遇不可求,無法形成長效機制。
在這樣的背景下,回購成為文物回流的重要方式。回購雖然可以便捷地讓流失海外的文物回歸祖國,但當文物回流被“不惜代價”的口號所激勵,回購文物難免受愛國呼聲裹挾,不僅會推高中國文物在世界文物市場上的價格,還會助長文物盜竊和走私之風。有專家指出,在近幾年的藝術品拍賣市場上,“海外回流”已經成為一種商業手段。
因此,此次皿方罍的回歸,省級博物館出面、民間收藏家出資,通過多方協商達成洽購,既尊重市場規律、又講究談判策略,為更多文物通過更合理的途徑回流也提供了參考。
促成海外文物的回流,我們需要探索更為多樣的渠道,呼吁更多社會力量的參與。但更重要的是,需要建立健全相關體制機制。比如,我國的流失文物信息檔案庫和相應登記管理制度就有待加強。追討流失文物的核心工作之一是證明我國對于文物的所有權,因此一個包含流失文物的流失原因、背景、所有權變更等信息的完備數據庫就顯得尤為必要,唯有如此,才能為依法追索提供有效的歷史佐證。
此外,設立專門追索流失文物的國家級機構也很有必要。意大利在1969年由國防部和文化部門共同成立了“保護文化遺產憲兵司令部和指揮中心”,埃及在2002年成立了“歸還文物總局”,埃塞俄比亞為追討阿克蘇姆方尖碑,就專門成立了國家阿克蘇姆方尖碑回歸委員會,并由文化部長親任該委員會主席。這些國家組織專門負責追查非法流散國外的文物并將其追回。在這個方面,中國也可借鑒外國的有益經驗。
相信隨著我國國力的強盛、回流方式和機制的不斷探索,類似皿方罍這樣的“歸來”會越來越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