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短視頻侵權管理
完善相關法律法規
范宗釵
全國政協委員
中國視協分黨組書記、駐會副主席
近年來隨著互聯網普及和短視頻平臺的深入人心,具有時長短、制作周期短、傳播速度快等特點的短視頻贏得了市場的廣泛青睞,因滿足當今時代碎片化表達與碎片時間觀看的需求,已成為日常休閑娛樂、社交和信息交互的主要工具,為短視頻運營網絡平臺帶來較大的經濟收益。據統計,截至2022年12月,我國短視頻用戶達9.85億人,使用率92.4%,日均觀看超過60分鐘的用戶占比56.5%,人均日觀看時長升至87分鐘。但同時,部分短視頻用戶將影視劇、綜藝節目、體育賽事等進行搬運、剪輯、解說,上傳謀取利益,嚴重損害內容創作者的合法權益。
《著作權法》第三條對所保護的作品定義為“文學、藝術和科學領域內具有獨創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現的智力成果”。第十七條則明確視聽作品中的電影作品、電視劇作品的著作權由制作者享有。因此,剪輯或二次創作他人的影視作品在短視頻平臺播放,無論是否用于商業用途均屬于侵權行為。2019年至2021年間,僅北京互聯網法院便受理涉短視頻著作權糾紛案件2553件。其中,被訴侵權行為仍以復制型侵權為主,包括切條長視頻、搬運短視頻、添加背景音樂等。
究其根源,一方面是因為剪輯視頻適應了當代人生活節奏快、追求要點情節和盡快獲知結局、拒絕拖沓作品的需求;在浮躁、焦慮心態下,難以靜心觀看長視頻,為剪輯視頻獲利醞釀了生存土壤。另一方面,短視頻平臺的人工智能、算法推薦顛覆了傳統的內容傳播方式,從原來的手動搜索變成平臺以用戶為中心進行針對性推薦。在算法推薦下,侵權視頻日漸泛濫,由此導致創作源頭枯竭,損害用戶利益;也有損鼓勵創新的市場競爭文化生長,不利于數字文化繁榮;更有可能導致用戶在“信息繭房”中與社會脫節,存在架空風險。而在一些熱門影視劇的侵權案例中,某些短視頻平臺雖然對用戶大量、密集實施的侵權行為應知、明知,但并未在合理期間內采取適當措施,消極放任,甚至有意袒護,導致平臺成為互聯網領域侵權“高發地”。而在相關案件抗辯過程中,短視頻平臺通常以“內容是用戶上傳的,自己只是網絡存儲空間提供者”作為抗辯理由,稱“技術中立”并已盡到“通知-刪除”義務,從而憑借“避風港原則”規避侵權責任,給影視劇作品權利人造成維權難點及困境。對此我提出以下三點建議:
一是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加大對侵犯著作權行為的懲處和追責力度,對于情節嚴重的,可以適用懲罰性賠償。法院根據具體案件事實認定相應賠償數額,如果經營者認為現有判決的賠償責任過高,從商業運營角度侵權成本遠大于收益,自會停止侵權。
二是明確相關平臺責任。作為一種新的商業模式,算法推薦決策過程隱含承載著平臺的價值觀和主觀決策,短視頻平臺也從技術提供者轉變為綜合服務提供者,所謂中立性并非絕對中立,絕不能以“避風港原則”為由減免應盡義務。因此,短視頻平臺需承擔更高的注意義務及熱點版權過濾義務,利用技術進行形式與內容審查相結合,采取措施防止侵權。當侵權行為發生時,平臺應履行過濾、刪除等事先審查的必要措施,否則應當承擔相應侵權責任。
三是爭取各方權益合理最大化。在短視頻、自媒體已成為流行趨勢的現實環境下,數字時代的版權制度不宜進行粗暴一刀切,可通過各種行政手段促使自媒體內容創作者與擁有作品版權的平臺進行合作,使版權保護的“維權”和“合理使用”的限權達到一種穩定平衡狀態,實現版權權利人、平臺以及短視頻生產者對作品資源的利益共享的最大公約數。在法律允許情況下,規定“二創”作品定義,限制短視頻時間內容,合理分配平衡各方權益,促進版權權利人、平臺、作者等群體共同成長,從而促進短視頻行業乃至整體產業環境的健康發展及完善成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