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馮小剛導演、范冰冰領銜主演的電影《我不是潘金蓮》 ,講述了一個被丈夫污蔑為潘金蓮的女人,在十多年的申訴中,堅持不懈為自己討公道的故事。近日, 《我不是潘金蓮》引發了全國潘氏宗親會的不滿,認為該影片有損潘氏名譽。廣東增城市的癌癥患者潘金蓮,將馮小剛、劉震云、范冰冰等告上法庭,要求停止侵權,恢復名譽。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受理了訴訟。
澎湃新聞客戶端網友
@寶珠你個胖喵
濫用就是浪費資源的意思,你有訴訟權,但是為沒必要的事情,為了出名、賺噱頭、博關注而訴訟,來吸引媒體,就是濫用訴訟權。
@伶俐笑女孩
想起陳凱歌的電影《道士下山》激起了道教的不滿,沈騰的小品《投其所好》惹怒了國乒名將。如此一來,搞文學藝術的是不是只能拍外太空?遠離人間,遠離是非。
新京報客戶端網友
@陶麓
文學藝術創作有自由,但由于特定的文化語境,有時會對觀眾產生誤導。 《水滸傳》虛構了兩個蕩婦——潘金蓮和潘巧云,這源于施耐庵對當時人物潘元紹和潘元明投降朱元璋的鄙視,以女子不貞喻臣子不忠,無意間傷害了潘姓人家。文學創作無罪,但要盡量避免這種誤導,多一些包容,少一些歧視。你可知為什么郭冬臨要為小品中騙子的“河南口音”道歉?不要過分指責潘家人訴訟,我倒覺得是一種很好的提醒。
@十旬
此官司要是潘氏后人贏了,以后文學創作的壞人角色的名字都不能用百家姓了,否則一紙訴狀就遞手里。
古代小說網微信公眾號用戶
@翠屏東坡
這不僅是文化碰瓷的市井無賴,而且體現了中國文化宗法血親意識的糟粕。 《楊家將》里也有個姓潘的壞蛋,潘氏宗親會也可以去起訴。
@永遇樂
不排除電影商與潘氏宗親會合作唱雙簧的可能。
新浪微博網友
@于賡哲
借這個事說開去,用地方志說古史要小心,中國現存的地方志大多數是明清的,他們記載當時的歷史基本靠譜,但說到古史則往往道聽途說。尤其明人,學風疏闊,尤喜八卦。現今什么名人故里之爭多半依仗此類史料。
@天心月遠00
文化昌盛的前提是智商足以分清現實和小說。
《電影產業促進法》實施后,首批326家影院瞞報票房被處罰。2016年63家影院瞞報票房超100萬元,被責令停業整頓不少于90日,視情況重新核發放映許可證; 63家影院瞞報票房在50萬至100萬元,被責令停業整頓不少于60日。
新浪微博網友
@圣海飛龍
所有的在影院上映的影片賣的票錢都是要分賬的,即除了正常的稅費以外,影院拿一部分,片方拿一部分。因為電影和其他商品不一樣,影院是不需要給片方錢就能拿到片子的。而一些影院為了謀利,收了觀眾的錢后不正常入系統,這樣片方就無法收到錢了,這就是偷票房。危害很明顯,第一偷稅漏稅,第二擾亂市場,第三非法獲利,第四嚴重損害片方利益。
@生死不離而江湖不見
這樣不僅可以拿到錢還能偷稅漏稅,或者幫某些電影票房造假。有可能是本來要給片方的錢被影院的人私拿,也可能是這部的票房被偷渡給另外一部。
@滬城學士
如今好電影不多,票房超億的卻比比皆是,若不是票房造假,只能說明觀眾的品位出了問題。不管是哪兒出了問題,當今的電影文化市場必須反思,也許這才是《電影產業促進法》出臺的意義。
人民日報文藝微信公眾號用戶
@十八公
電影行業亟待整頓,各種亂象叢生,什么高片酬、背不來臺詞只會念“一二三四” 、嘩眾取寵粗制濫造、為了讓一部有藝術價值的文藝片上線居然要跪求、圈內“潛規則” ,等等。現在有了《電影產業促進法》 ,讓人看到了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