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文學藝術界聯合會第十次全國代表大會關于修改〈中國文學藝術界聯合會章程〉的決議》
(2016年12月2日中國文學藝術界聯合會第十次全國代表大會第三次全體會議審議通過)
中國文學藝術界聯合會第十次全國代表大會審議并一致通過第九屆全國委員會提出的《中國文學藝術界聯合會章程修改草案》,決定從通過之日起,啟用修改后的《中國文學藝術界聯合會章程》。
大會認為,中國文學藝術界聯合會第十次全國代表大會通過的《中國文學藝術界聯合會章程》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認真貫徹落實《中共中央關于繁榮發展社會主義文藝的意見》《中共中央關于加強和改進黨的群團工作的意見》,具有求真務實精神和與時俱進特色,體現了廣大文藝工作者的意愿,符合文聯組織特點和發展規律。
大會同意,在《章程》中明確規定: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堅持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文藝發展道路和群團發展道路,繼承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自覺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保持和增強政治性、先進性、群眾性,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國、全面從嚴治黨提供精神動力和文化支撐,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而努力奮斗等。增加這樣表述,切合我國文化發展新要求和人民群眾精神文化生活新期待,有利于中國文學藝術界聯合會全面貫徹“二為”方向和“雙百”方針,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工作導向,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與時俱進、改革創新,密切聯系廣大文藝工作者,緊緊抓住創作生產優秀作品這個中心環節,深入生活、扎根人民,努力推出更多無愧于偉大時代、偉大國家、偉大民族的優秀作品,不斷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精神文化需求。
大會要求,中國文學藝術界聯合會各團體會員要認真學習、嚴格遵守《章程》,努力加強自身建設,切實履行團結引導、聯絡協調、服務管理、自律維權職能,深化改革、加強引領、加強聯絡、增強本領、加強溝通,改進工作機制和方法手段,切實加強行業服務、行業管理、行業自律,在行業建設中發揮主導作用,更好地團結引導廣大文藝工作者,緊密團結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周圍,繁榮發展社會主義文藝事業,為實現“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而努力奮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