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北京王府井商圈出現的一個少年半裸雕塑引發網友熱議。“小男孩”下半身衣不遮體,時有過往行人會故意觸摸“少年”的私處取樂。另外,常營一家購物中心樓下也有類似遭到人們吐槽的雕塑作品。有人表示,這是藝術無所謂,也有人認為尺度過大,美感不足。
近年來,我們身邊的公共雕塑逐漸多了起來。一方面,一些城市決策者熱衷于此,希望迅速提升城市知名度,以最快速度讓城市光鮮起來;同時,不少商圈希望通過擺放雕塑提升賣場品位,為消費者營造好的藝術氛圍和購物體驗。不過,在增加城市街頭景觀、豐富居民精神享受的同時,一些雷人雕塑也屢屢引發爭議。此前,烏魯木齊18米高“飛天”雕塑被指“丑得嚇人” ,鄭州一座袒胸露乳的小豬雕塑則被網友質疑為“耍流氓” 。
藝術本就是多元的,每個作者都有創新的權利和自由。從雕塑創作的發展來說,我們樂見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局面。再者,一千個人眼里有一千個哈姆雷特。一些被別人認為無厘頭的作品,卻也蘊含著作者想要表達的東西。只是,公共雕塑作為城市公眾空間的一部分,就要接受公眾的審視和評判。這就要求作品創作不能一味地天馬行空,信馬由韁,必須符合公眾的審美觀念,考慮多數公眾的心理感受。
有雕塑家曾用16個字概括對城市雕塑的理解:“一目了然,回味無窮,雅俗共賞,喜聞樂見” 。前面8個字談的是藝術性,后面8個字講的是公共性。城市雕塑作為公共藝術作品,就不能只是創作者孤芳自賞的小眾作品,要和擺放場所相得益彰。一些作品放在藝術館展出,會引來參觀者的驚嘆,而放到街頭,恐怕人們更多的是驚訝。
2012年某網站發起“首屆全國十大丑陋雕塑評選” ,其中一些獲得過業內大獎的作品榜上有名。比如,名列票數第二位的重慶“記憶山城”吊腳樓雕塑,就曾榮獲“全國優秀城市雕塑年度大獎” 。誠然,藝術作品的美與丑放置于大眾之中來評判不一定會有完全統一的認知,業界認為美的東西,公眾或許不覺得美,但從“被公眾接受的才稱得上是公共藝術”的角度來看,一些大尺度、過于抽象、后現代主義色彩濃厚的作品并不適合公共雕塑的身份。
城市公共雕塑,被稱為城市的管理者、雕塑家、開發商、公眾四個方面在城市公共空間的博弈,最好的結果當然是找到各方利益與訴求的最佳契合點。要想做到“雅俗共賞,喜聞樂見” ,首先需要雕塑家們具有自律意識。自己的作品成為公共雕塑,肩上就多了一份社會責任。創作者需要充分考慮雕塑的位置、受眾群體,與周圍建筑的協調性,以及城市的特色等因素,在藝術特質與貼近群眾之間找到平衡點,讓自己的表達欲望能夠引起更多人的心靈共鳴。
同時,他律也是很有必要的。公共雕塑不能是閉門造車,而應集思廣益,充分征求社會意見。有藝術評論家建議,引用兩級評審制度,由各界專家組成專業評審組,從備選方案中評選出入圍者,再征求民意選出獲勝者。只有讓公眾參與其中,遴選出來的公共雕塑才是真正姓“公” ,才會得到人們的認同和接受。